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专注刑事辩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 14年执业,500起以上案件。以下精选38个代表性案例,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已做脱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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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例
1。 P2P“立业贷“平台案——量刑建议11年辩护为9个月
担任盈聚集团”立业贷“P2P平台第一被告人的一审阶段刑事辩护人,帮助被告人在”漏罪追诉”上从量刑建议的11年成功辩护为9个月。该案同时入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典型案例。
2。 梁某强奸案——7天取保,终无罪撤案
经踩点案发现场并主动申请调取证据,在当事人刑拘7天时成功取保候审。取保届满一年之际,凭借严密的法律论证,帮助当事人获得公安机关作出的《撤销案件决定书》,彻底无罪。
3。 赖某诈骗案——15天取保,终获无罪
深圳中*集团某分公司负责人赖某涉诈骗案,介入后帮助委托人找到对其无罪的证据,向侦查机关论证居间服务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成功在关押后15天取保候审,现已无罪。
4。 黎某职务侵占案——追诉金额降低700多万
合肥科大讯飞集团某公司黎某涉职务侵占案,在一审第一次庭审活动后接受委托。取得科大讯飞集团的谅解,成功说服主审法官向检察院提出变更诉讼请求的建议,将追诉金额降低700多万元。
5。 李某受贿案——逮捕后3个月成功取保
李某涉嫌数百万元受贿案,在被执行逮捕后提供辩护。经3个月的紧密沟通和协助取证,在批捕后成功取保候审。
6。 中金集团收网行动——企业家取保免追诉
中金集团在某省的收网行动中,代表广东一企业家向当地公安沟通,成功取得取保候审,一年内免于追诉。
7。 上海热玛吉制假售假案——档内最低刑期
参与上海“利剑一号”专案(热玛吉产品制假售假)的刑事辩护,通过沟通争取了档内最低刑期和罚金。
8。 孙某开设赌场案——变更为赌博罪
为孙某涉开设赌场案提供辩护,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帮助当事人被指控的开设赌场案变更为赌博案。
9。 谢某涉共犯案——20天取保
代表中*集团民营企业家谢某因接受款项来源不明并认定为共犯,在20天内直接由公安局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10。 误入“炸金花”骗局案——不起诉
年迈60岁的老人误入“炸金花”骗局被刑事立案,经到老人家家中勘验,发现老人并不会网游且款项接受系基于普通民事借款,成功争取不起诉。
11。 王某合同诈骗案——17天不批捕,终无罪撤案
广州海珠区王某涉嫌合同诈骗近500万元,家属被“白牌律师”骗走20万运作费后找到我。距批捕期限仅剩17天,当日提交会见申请,连续三天每天会见2小时以上。发现报案方审计报告重复计算定金、把第三方欠款计入涉案金额。撰写近30页证据分析报告,联系第三方物流获取真实送货单据,主动联系报案方提出分期回款方案。最终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一年后公安机关撤案,无案底。
12。 张总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批捕后成功取保
广州某头部美妆民企市场总监张总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50万元被经侦带走,公司股价应声下跌、供应商暂停合作。介入后当天提交会见申请,当天下午进行3小时深度会见。通过梳理采购流程、分析资金往来性质,论证不存在权钱交易。在批捕后成功取保候审。
13。 国企采购主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不起诉
广州天河区某国企采购主管被指控收受供应商好处费。梳理采购流程发现当事人并未干预采购结果,好处费属于供应商的正常答谢而非权钱交易。检察院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14。 王某非法侵入住宅案——20天取保,成功撤案
因房屋权属及使用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刑民交叉案件。从权源基础、立案标准、刑法谦抑原则三维论证——证明当事人行为具有合法委托权源,未实施暴力、未造成实际损害。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终结刑事追诉程序。
15。 黎某故意伤害案(重伤二级)——被害人代理,刑期比建议上限多9个月
被告人擅闯被害人家中施暴,柴刀砍击致颅骨粉碎、脑组织外溢,重伤二级。担任被害人诉讼代理人,据理力争庭审席位与发言权,将“去骨瓣减压术”等医学证据转化为法律采信的“濒死状态”,逐一驳斥“自首”“被害人过错”减轻抗辩。公诉量刑建议三年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法院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比建议上限多出九个月。
16。 W某委托办理入学诈骗案——不批准逮捕,成功取保
W某因委托办理入学事宜被认定为诈骗。通过梳理资金往来记录、核实委托人真实意图,论证民间委托纠纷与刑事诈骗的边界。检察院采纳辩护意见,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成功取保候审。
17。 深圳福田强奸案——不批准逮捕,取保期满不诉
深圳福田某强奸案,介入后通过调取监控录像、梳理双方聊天记录,论证当事人不存在暴力、胁迫手段。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取保候审期满后作出不起诉决定。
18。 广州天河诈骗案——不批准逮捕,取保期满不诉
广州天河另一起诈骗案,通过深入核实涉案合同履行情况,发现报案方因商业风险转嫁刑事手段。检察院采纳不捕意见,取保期满后作出不起诉决定。
19。 广州天河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一审缓刑
当事人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被起诉。通过核实涉案商品来源、销售金额认定和主观明知程度,协助当事人积极退赃退赔。法院采纳辩护意见,一审判决缓刑。
20。 串通投标案——黄金37天不批准逮捕
当事人涉嫌串通投标被刑事拘留。在37天批捕期限内,通过梳理招标流程、分析各投标方真实参与情况,论证串通投标的事实认定存在重大争议。检察院在批捕阶段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21。 财务总监挪用资金案——从有罪方向寻找无罪空间
某公司财务总监因帮老板转账被认定涉嫌挪用资金。通过梳理资金权属、分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与实际操作模式的差异,区分公司资金与个人资金的混同情形。从用途合法性、归还意愿、公司治理结构三方面论证不构成挪用。
22。 非法经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辩护
当事人因涉嫌非法经营被立案。通过逐项核查经营种类、审批许可情况和实际经营行为,论证涉案行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5条规定的非法经营情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核心辩护方向。
23。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区分民事违约与刑事拒执
当事人因未履行生效判决被指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通过梳理财产状况、履行能力变化和执行过程中的实际配合情况,论证当事人不具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构成要件。有效阻却刑事追诉。
24。 化妆品企业行政处罚——拟罚140万降至9500元
广州某化妆品企业因产品标签不规范面临拟行政处罚140万元。通过梳理产品备案资料、检测报告和历史合规记录,逐项反驳处罚依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最终处罚金额从140万元降至9500元,降幅超过99%。
25。 L某职务侵占+诈骗案——一起改定性,一起无罪
L某被同时指控两起职务侵占事实,涉案金额合计3400余万(2990余万+430余万),卷宗20余册。团队申请非法证据排除(预设式发问、诱供式发问)获法院批准,调取多家公司银行流水核对资金走向。第一起指控成功由职务侵占改变定性为挪用资金罪,第二起指控获判无罪,大幅降低刑期。
26。 叶某恋爱型诈骗案——数额巨大,仍获缓刑
叶某被指控隐瞒已婚事实交往恋爱,骗取转账数十万元达“数额巨大”标准。团队逐笔梳理转账记录,剔除日常消费、礼物价值误计、委托购物欠款,结合侦查阶段超额退赔、取得谅解、认罪认罚,最终获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7。 吴某某合同诈骗案——跨省办案,30天不予逮捕
当事人因项目合作产生100万元资金往来、余72万元未还,在贵州贵阳被跨省羁押。团队周末即刻飞赴贵阳,连续3天6次会见抢在提审前固定有利笔录,返穗后72小时3次极限会见,一周内促成刑事谅解。律师介入30天内,办案机关作出不予逮捕决定,成功取保。
28。 刘某入学诈骗案——数额巨大,获量刑以下+缓刑
刘某因承诺办理入学被控诈骗且数额巨大。团队侦查初期介入,阅卷后果断调整策略,成功争取自首情节认定(电话传唤主动到案、对行为性质辩解不影响自首),结合退赔谅解、认罪认罚,最终获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适用缓刑,法定量刑幅度以下判处。
29。 X某故意伤害案——14天不予逮捕,取保释放
当事人因消费纠纷被控故意伤害,刑拘第7天家属委托。团队启动黄金救援期应急方案:4次深度会见、5次专业沟通(含晚八点半与检察官当面交换意见)、实地勘验、促成刑事和解。被采取强制措施第14天,检察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当日取保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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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案例
30。 镇政府工伤事件调解——免诉化解信访
2010年至2011年,代表镇人民政府开展企职矛盾主持调解。因辖区企业发生一级工伤事件,经联合安监、工商、税务等12个部门,组织企业和受害职工和解,以免诉解决矛盾,平息了受害职工家属的信访事件。
31。 对赌1.2亿失败企业谈判——零元退出
代表广州一家经新三板平台拟IPO上市融资对赌1.2亿失败的企业与投资公司开展商务谈判。在2个月内进行15轮谈判,通过不断切换财务、稽查、法务等部门的身份,层层输送信息和施加压力,使投资公司选择妥协,零元退出被投资公司。
32。 小区成立业委会——获官方表扬
代表佛山一小区拟成立业主委员会与开发商和街道办事处进行磋商,成功帮助该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成为里水镇首个以党促小区自治的小区,获得佛山市南海镇自然资源局的公开表扬。
33。 物流集团工伤赔偿——2小时促成和解
代表某国际物流集团的劳务单位与死亡职工家属进行谈判,在派出所、安监局主持下谈判均告失败后,2小时内直接促成赔偿谈判并执行到位,为甲方截断了可能引起的安全事故侵权索赔诉讼。
34。 年迈客户权益争取——加油站承包款分割
2023年,代表年迈女客户协商谈判,在精准分析客户没有可执行资产且家庭资金长期在其丈夫掌控之下后,为客户争取长年分得加油站承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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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民商诉讼
35。 业主诉开发商逾期交楼——历时3年全面胜诉
代表业主起诉开发商逾期交楼,一审败诉后上诉,开发商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案件发回重审后,开发商撤回该案诉讼,历经3年代表小业主成功维权。
36。 公司出资不实纠纷——再审全面胜诉
代表投资者被卷入公司出资不实的诉讼,申请再审后该案经发回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驳回对方的全部诉讼请求,获得全面胜诉。
37。 鱼塘承包案——二审改判获补偿500多万
代表茂名一鱼塘承包人在一审判败后上诉,经发回重审再败诉后,担任二审代理人。获得二审改判,成功获得基建补偿款500多万元。
38。 国资委建筑公司逾期竣工案——一审胜诉不赔6000万
2025年,代表市国资委旗下建筑工程公司,被业主方起诉逾期竣工违约损失高达6000多万,自行按点制作进度表和向气象局调取降雨量数据,获得不需要赔偿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一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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