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可摘抄结论】合同诈骗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立案追诉标准为个人诈骗数额2万元以上(《立案追诉标准(二)》公通字〔2022〕12号)。法定刑三档: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罪与民事欺诈的分界线是“非法占有目的”。 本文由广州刑事辩护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整理,2026年8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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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关键的问题:这是刑事案件还是经济纠纷

合同履行出了问题,报案后可能被以合同诈骗罪立案。区分刑民的唯一标准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 合同诈骗罪 | 民事欺诈/合同纠纷 | |————|————|————| | 主观 | 非法占有对方财物 | 希望通过履约获利,只是手段上有夸大或隐瞒 | | 有无履约能力 | 完全没有履约能力和意愿 | 有部分履约能力,有实际投入 | | 资金去向 | 挥霍、赌博、转移隐匿、还个人债务 | 用于合同约定用途或正常经营周转 | | 事后态度 | 逃匿、失联、拒不返还 | 主动沟通、部分归还、协商解决 |

有真实经营、有部分履行、资金用于约定用途、案发后仍在协商还款的,可以主张属于民事纠纷。

二、第224条列举的五种情形

  1.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3.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 收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5. 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注意第3项“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履行能力的判断要结合签约时的整体状况,不能仅以最终未履行倒推。

三、判几年

| 数额 | 法定刑 | |————|————| | 数额较大(2万元以上) |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 |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 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四、数额核减

  1. 已履行部分的对价 —— 实际交付货物、提供服务对应的金额;
  2. 已归还部分 —— 案发前已返还的款项;
  3. 担保物价值 —— 提供了真实担保的部分;
  4. 正常经营支出 —— 用于合同履行的采购、人工等成本;
  5. 重复计算 —— 多份合同交叉统计。

五、按办案阶段

| 阶段 | 关键动作 | |————|————| | 刑事拘留37天内 | 委托律师会见、梳理合同履行证据与资金去向、争取不批准逮捕 | | 审查批捕 | 非法占有目的之辩(核心)、刑民界限 | | 审查起诉 | 数额核减、退赔、取得谅解、争取不起诉 | | 审判 | 定性、数额、量刑辩护 |

六、常见问题

问:生意亏了还不上钱,会被认定合同诈骗吗? 答:正常经营亏损导致无法履约,与签约时就没有履约意愿、骗取财物后挥霍转移,性质不同。关键看签约时的履约能力与资金实际去向。

问:对方报案了还能协商吗? 答:合同诈骗罪是公诉案件,但退赔并取得谅解对不批捕、不起诉、量刑有实质影响,越早越好。

问:公司签的合同,法定代表人要担责吗? 答:需看是否单位犯罪、是否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否个人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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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索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22〕12号)

本文不构成对任何案件结果的承诺。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取决于案件具体事实与证据,任何律师均无法保证结果。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李荣凤|执业证号 14401201211024337|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方向:经济犯罪辩护,主要办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法经营等案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7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