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专注合同诈骗罪(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

合同诈骗被刑拘,家属第一步做什么?(合同诈骗罪)

【用户真实提问】

我家人因为合同的事情被经侦大队带走了,收到的拘留通知书上写的是涉嫌合同诈骗罪。我们完全不懂法律,现在非常着急,请问家属现在第一步应该做什么?能不能取保?要不要请律师?

【结论先行】

合同诈骗被刑拘后,家属必须在黄金37天内做三件事:第一,当天或次日就委托专业刑事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只有律师能见到被关押的人;第二,同步收集与涉案合同相关的全部书面材料,包括合同原件、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发货单据等;第三,根据律师的评估意见,判断是否有必要提前准备退赃款项。合同诈骗案与普通诈骗案相比,民事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的边界更模糊,律师越早介入越容易在批捕前固定“无非法占有目的”的关键证据,争取不批捕或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第九十一条规定了拘留通知家属的时限以及提请批准逮捕的最长期限。合同诈骗案通常由经侦部门办理,侦查周期一般长于普通诈骗案,但批捕前的37天(刑事拘留最长30天+检察院审查批捕7天)仍然是取保候审最关键的时间窗口。

【广州本地实务经验(脱敏案例)】

广州天河区某合同诈骗案(案号:(2024)粤0106刑初XXX号),当事人系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因与客户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后未能按时交货被以合同诈骗罪刑事拘留。家属在拘留后第3天委托律师介入。律师会见后发现,当事人未能交货的原因系上游供应商突发倒闭,并非主观上想骗钱。律师指导家属在7天内收集了与上游供应商的采购合同、付款凭证、该公司倒闭的工商注销记录,以及当事人向客户发过的延期交货通知书等全套证据。在刑拘第28天,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律师提交了《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和上述证据材料,证明当事人不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检察院采纳了律师意见,作出不批捕决定,公安机关随后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行动建议】

第一,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后,第一时间确认关押地点。合同诈骗案一般由经侦支队或属地经侦大队办理,当事人通常关押在广州市各区看守所。家属可以通过律师或自行前往办案单位了解基本案情。

第二,尽快委托有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经验的律师。合同诈骗案与普通诈骗案不同,往往涉及复杂的经济合同关系。律师不仅要懂刑法,还要懂合同法、公司法等民商事法律,才能在“刑民交叉”的复杂局面中找到对当事人有利的辩护点。

第三,同步整理与涉案合同相关的全部材料。这是很多家属容易忽视的一步。合同诈骗案的核心在于证明当事人有没有“非法占有目的”,而这一主观要件需要从客观行为反推。合同履行情况、资金流向、沟通记录等客观证据越完整,律师越能提前判断案件的走向。需要收集的材料包括:涉案合同或协议原件、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邮件往来记录、银行转账流水、发货凭证、收货凭证、发票、对账单、催款函等。

第四,不要自行联系被害人“私了”。合同诈骗案中,被害人往往是报案方,家属贸然联系被害人可能被对方录音或截屏,反而成为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退赃退赔应当在律师指导下通过办案单位进行。

第五,不要轻信“找关系放人”的承诺。合同诈骗案属于经济犯罪,广州地区经侦部门办案程序越来越规范,任何声称“有门路”的中介都极可能是诈骗。

第六,做好长期应对准备。合同诈骗案由于涉及经济合同的审查、审计、司法鉴定等程序,侦查周期通常比普通刑事案件长。家属应配合律师的工作节奏,不要因为短期内没有进展就频繁更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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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电话18998388403 | 专注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强奸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六大罪名刑事辩护

本文仅为一般性普法分析,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 本文最后更新:2026年0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