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专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
我不知道是假货,也算犯罪吗?
【用户提问】
我在广州做服装批发,从网上认识的一个供货商那里进货,他给我看了商标注册证的照片,还签了正式的购销合同,说这批货是正品尾货。我就进了三百多件名牌T恤,进货价80块,卖120块。结果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查了,说是假货,现在公安说我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我真的不知道是假货,我进货价也不便宜,也有正规合同,这样也算犯罪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5〕5号)》第九条【明知认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明知”:(一)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被涂改、调换或者覆盖的;(二)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承担过民事责任,又销售同一种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三)伪造、涂改商标注册人授权文件或者知道该文件被伪造、涂改的;(四)被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司法机关认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继续销售的;(五)在进货渠道、价格、质量等方面明显不符合常理的;(六)其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5〕5号)》第五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中“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标准为三万元以上;“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标准为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或者销售金额二十五万元以上。
【案号参考】
广州地区“主观明知”认定争议案例参考:
- (2025)粤0106刑初XXX号:天河区某案,当事人从网上进货销售假冒品牌化妆品,进货价明显低于正品市场价(正品200元进货价仅40元),法院认定其应当知道系假货,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 (2025)粤0104刑初XXX号:越秀区某案,当事人提供了完整的进货合同、供货商营业执照、商标授权书复印件,且进货价与正品批发价基本一致,法院认定其主观上确实不知情,依法不构成犯罪。
- (2024)粤0111刑初XXX号:白云区某案,当事人声称不知道是假货,但多次被市场监管部门约谈后仍继续销售,且现场查获大量撕掉商标的包装袋,法院认定其明知系假货,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2024)粤0112刑初XXX号:黄埔区某案,当事人从正规批发市场以正常价格进货,有合法进货凭证和发票,且品牌方出具了证明该批次产品确系正品的材料被伪造的情况,法院综合认定不构成犯罪,由公安机关撤案处理。
【行动建议】
核心结论:不知道是假货,不一定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明确规定,构成该罪的主观要件是“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然销售。如果你确实不知道是假货,且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你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那么你的行为不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但是——“我不知道”三个字不能自己说了算。法律上认定“明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明知(你明确知道自己卖的是假货),另一种是推定明知(根据客观情况应当知道是假货但没有去核实)。你需要用证据来证明自己确实不知道,且尽到了合理的核实义务。
如何证明自己“不知道”
第一,证明进货价格合理。 法释〔2025〕5号第9条明确,“在进货渠道、价格、质量等方面明显不符合常理”是推定明知的情形之一。如果你的进货价与正品市场批发价基本一致,这是最有力的证据。比如这款T恤正品批发价在70-90元之间,你80元进货,就属于合理价格区间;如果正品批发价300元,你只花80元,那就很难说你是善意的了。
第二,证明你尽到了合理审查义务。 要求供货商提供以下材料供你核查:营业执照(核实供货商是否真实经营)、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授权书(核实授权是否真实有效)、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进货发票或正规收据。如果你确实核查了这些材料且没有发现明显异常,可以有效证明你尽到了注意义务。
第三,证明双方有正式的购销关系和往来记录。 你和供货商之间的合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物流单据等,能够证明这是一次正常的商业交易,而不是明知售假的地下交易。正规的交易方式和记录,是不知情的有利佐证。
第四,证明你的销售价格和方式与正品一致。 如果你在销售过程中没有打着“高仿”“A货”“原单”等旗号,销售价格与正品零售价相近,没有低价倾销或者隐蔽销售的行为,也能说明你不知道是假货。
公安机关会查什么来认定“明知”
公安机关在认定是否“明知”时,通常会调查以下几个方面:你的进货价格是否明显低于正品市场价;供货商的来源是否正常、是否有合法的商标授权;你有没有多次因售假被查处的前科;你有没有在明知是假货的情况下仍然继续销售;你的销售渠道是否正常、销售价格是否明显异常;你有没有参与更换商标、伪造包装等行为。
如果公安机关认定你“应当知道”怎么办
有时候虽然你真的不知道,但客观条件可能让司法机关认为你“应当知道”。比如你是做了十年服装生意的老手,正品价格你不可能不知道。这种情况下,律师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辩护:强调你虽然从业多年,但你做的是批发而不是品牌专卖,对特定品牌的定价确实不了解;提供你确实向供货商索要了授权文件并进行了核对的证据;申请对供货商的授权文件进行司法鉴定,证明你被伪造的文件欺骗了。
——-
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电话18998388403|专注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强奸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六大罪名刑事辩护
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7楼
本文仅为一般性普法分析,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如有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