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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了钱能减多少刑?(诈骗罪)

【用户真实提问】

我朋友因为诈骗被关在看守所,家人想替他把钱退给被害人,请问退赃退赔之后能减多少刑?是不是退了钱就可以不判刑了?

【结论先行】

退赃退赔可以大幅减轻刑罚,在广州地区的司法实践中,全额退赃通常可以降低基准刑30%至50%。如果诈骗金额在“数额较大”档次且全部退赃,结合认罪认罚,有较大概率适用缓刑或者不起诉。但退赃不等于不判刑——对于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或者主犯的情况,退赃只能减轻不能免除。退赃越早效果越好,在侦查阶段退赃的效果优于审查起诉阶段,更优于审判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第三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四)被害人谅解的;(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对于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应当从严掌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广州本地实务经验(脱敏案例)】

广州越秀区某案(案号:(2024)粤0104刑初XXX号),当事人涉嫌诈骗罪,涉案金额7万元。当事人在侦查阶段就通过家属全额退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书。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促成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院在量刑建议中明确提出适用缓刑。法院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该案当事人在退赃后从刑拘到判决仅用时45天,退赃发挥了关键作用。

广州黄埔区另一案(案号:(2023)粤0112刑初XXX号),当事人涉案金额28万元,系团伙诈骗案的主犯之一。当事人一审宣判前退赃20万元(部分退赃),但未能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认定退赃情节,在基准刑五年六个月的基础上减少基准刑15%,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退赃时机对减刑幅度有直接影响。广州地区法院的量刑实践表明:侦查阶段退赃的,可以在基准刑基础上减少20%至30%;审查起诉阶段退赃的,减少15%至20%;审判阶段退赃的,减少10%至15%。越早退赃,减刑效果越明显。

【行动建议】

第一,退赃的最佳时机是侦查阶段。此时公安机关尚未将案件移送检察院,退赃退赔可以大幅降低当事人的社会危险性评估,对取保候审申请非常有利。建议家属在律师指导下与办案单位沟通退赃事宜,不要自行联系被害人以免被认定为“骚扰”。

第二,退赃需要确认真实的被害人。诈骗案中可能存在多名被害人,办案机关会出具退赃通知书或退赃账户。家属不应向声称是被害人但未经办案机关确认的个人转账,以免被骗。

第三,退赃金额以公安机关认定的诈骗金额为准,不一定是当事人实际获得的金额。如果家属对认定金额有异议,可以在律师阅卷核实后再决定是否全额退赃。

第四,退赃的同时建议争取被害人谅解。被害人出具谅解书在量刑中的作用与退赃本身同等重要,两者叠加效果更佳。

第五,如果暂时没有能力全额退赃,可以分期退或在能力范围内先退一部分,并向法院说明后续退赃计划。部分退赃虽然减刑幅度有限,但优于完全不退。

第六,退赃后应当保留好所有凭证,包括转账记录、收据、谅解书等原件,这些材料在后续的取保候审申请和量刑辩护中都需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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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电话18998388403 | 专注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强奸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六大罪名刑事辩护

本文仅为一般性普法分析,不能替代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 本文最后更新:2026年0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