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撰写】我是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执业14年,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专注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法经营罪、强奸罪等刑事辩护。电话18998388403,办公室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7楼。 签了合同收了钱没履约,人就被带走说涉嫌合同诈骗——你现在最想搞清楚的是:这到底是欠钱的事,还是要坐牢的事?

直接说结论:签合同没履约不等于合同诈骗。合同诈骗的核心是“非法占有目的”——签合同时就没打算履约,才是犯罪;有履约意愿只是履行不能,是民事纠纷。最好的情况是定性为民事纠纷,不追究刑事责任;最常见的是立案侦查后被律师从证据角度说服办案机关改变定性;最差的是被认定合同诈骗,金额巨大判实刑。

关键看两点:签合同时有没有履约能力,款项用到了哪里。

一、家人被以合同诈骗立案了,怎么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一)明知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有效的担保,采取下列欺骗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

二、家属最常见的几种情况

  • 场景特征:项目正常推进,突发资金链断裂/甲方拖欠付款,导致无法按时向合同相对方履约,对方报案后警方直接抓人;
  • 常见卡点:双方各执一词,一方说“一开始就是骗钱”,一方说“就是经营不善”,警方立案后很难撤案;
  • 广州刑案特殊性:珠三角商事活动活跃,很多中小企业资金周转存在“拆东墙补西墙”情况,容易被对方以合同诈骗报案施压,逼迫还钱。

——-

三、现在该做什么

很多人这时候最容易做错的三件事:①急着跟公安说“认罪”——定性一旦认了,后面翻案极难;②把钱退了就以为没事——退赃是量刑情节,不代表不构成犯罪;③自己上网查法条自己对答案——合同诈骗和民事违约的边界,恰恰是专业律师的价值所在。

具体到你家的合同和款项,是民事还是刑事,需要看了案卷才能判断。加李荣凤律师微信 18998388403(首次咨询30分钟免费),或点这里使用免费咨询。黄金37天,别等。

常见问题

合同诈骗和民事违约最核心的区别是什么? 非法占有目的。综合判断是骗还是还不上。

被公安以合同诈骗立案了还有机会无罪吗? 有机会。很多合同诈骗案实际上是民事纠纷被错误刑事化。

合同诈骗罪判多久? 广东标准:2万-20万3年以下,20万-100万3-10年,100万以上10年-无期。

合同纠纷对方报警了怎么办? 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不要自己跟公安说话。

本文仅为一般性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如需针对具体案情的分析,请联系李荣凤律师团队(微信18998388403,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