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解答:非法经营,钱要被没收,搁谁心里都不好受。但违法所得这四个字,比你想象的窄得多——退的是赚到手的利润,不是全部流水。依据刑法第64条。

钱要被没收,搁谁心里都不好受。但违法所得这四个字,比你想象的窄得多——退的是赚到手的利润,不是全部流水。

刑法第64条写得很清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但违法所得在非法经营案件里怎么算,实务中有争议,核心就一条:是按经营额(流水)退,还是按实际利润退?

答案是后者。违法所得一般是指实际获利——销售收入减去进货成本、合理支出后的净利润,不是你走了多少流水就退多少。比如进货烟花了10万,卖了12万,违法所得是2万的利润,不是12万的流水。这个区别巨大,直接决定你退多少钱。

但办案机关不一定这么算。拦个坑:实务中有些办案机关按全额经营额认定违法所得,让你按流水退——如果经营额50万但实际利润才3万,按流水退你要掏50万,按利润退只要3万,差了十几倍。这时候必须靠律师一项项核对,把进货成本、合理支出、退款、没到手的钱全部剔出去。

你现在赶紧做两件事。第一,把所有能证明成本和支出的证据原样保存:进货单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里的进货价格、运输费用、仓储费用——一张都别扔。第二,让律师核对办案机关认定的数额口径,到底是经营额还是违法所得,两个概念不能混着用。经营额是定罪依据,违法所得是退赃依据,法律上分得很清楚。

还有一个坑:别听信退了钱人就出来。退赃是从宽情节,不是取保通行证。更别自己私下往办案人员的个人账户转账——那不叫退赃,那叫行贿。退赃必须走办案机关官方渠道,拿回执、留凭证。私下转给公司老板个人账户也不行,万一公司不认,你退了等于白退。

金额核减这件事值得花功夫。我见过经营额从认定的30万核减到8万的案子——律师把无证期间的销售额和有证期间的分开、把未售部分剔除、把退货款扣掉,最后实际获利算下来不到1万,检察院直接不起诉。这笔账,一笔一笔算清楚,可能就是罪与非罪的距离。

最后提醒一个实务细节:违法所得的追缴和罚金是两回事。追缴违法所得是刑法第64条的规定,把非法获利收回国库;罚金是附加刑,是额外的经济处罚。两者并行,不能互相抵扣。也就是说,你退了违法所得还得交罚金,不是退了就完事。但认罪认罚退赃的,罚金可以酌情从轻。所以经济上要有心理准备:退赃加罚金,可能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但比起实刑坐牢,这笔钱值得花。


法律依据: 刑法第64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退缴范围一般为实际获利(经营利润),非全部经营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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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 · 每日一答 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 · 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 电话/微信:18998388403 以上分析基于公开法律信息,具体到你家案子,需看了案卷才能判断。本文仅为一般性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