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解答:刑事辩护,你现在最关心的就是律师第一次会见能帮上什么忙。我告诉你,第一次会见是整个刑事辩护的起跑线,不是走过场。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

你现在最关心的就是律师第一次会见能帮上什么忙。我告诉你,第一次会见是整个刑事辩护的起跑线,不是走过场。律师第一次会见通常做四件事:①核实身份和会见权,建立委托关系,让当事人在笔录和提讯时知道自己有律师;②初步了解案情——当事人怎么被抓的、涉嫌什么罪名、公安机关掌握了什么证据、当事人自己做了什么;③告知程序权利——沉默权、核对笔录的权利、对违法讯问的拒绝回答权和控告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利;④了解当事人身体状况——有没有刑讯逼供、有没有受伤、有没有病,这些都直接影响后续辩护。第一次会见不是问案情细节,是搭建信任和程序防线。律师回来后通常会给你一份家属告知书:涉案罪名、是否刑拘、关在哪个看守所、身体情况、下一步建议。请注意:律师不能在第一次会见就让当事人把所有事情都说出来,这样做风险极大——公安还没掌握的细节一旦说了,反而被记入笔录成为定罪证据。好的律师会问对的问题、引导当事人说对自己有利的话、避免说对自己不利的话。第一次会见后能取保的可能性:金额小、边缘角色、初犯配合态度好,取保概率高;金额大、主犯、有同案在逃,取保概率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律师依法执行业务。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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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 · 每日一答 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 · 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 电话/微信:18998388403 以上分析基于公开法律信息,具体到你家案子,需看了案卷才能判断。本文仅为一般性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