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解答:家属经常问我:律师去会见能不能带点衣服、零食、信件。
家属经常问我:律师去会见能不能带点衣服、零食、信件?我直接说:看守所对律师带进去的材料有严格限制,目的是防止串供、传递信息和危险物品。能带进去的:①会见登记需要的身份证、律师证、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②律师自己写的书面材料——案情分析意见、法律意见书、辩护提纲、给嫌疑人的书面告知书;③少量经过看守所检查的衣物(一般限制数量和种类,不能有绳索、金属配件);④家属写给嫌疑人的信件(需经看守所检查,看守所可以拒绝传递涉及案件内容的信件);⑤嫌疑人自己的衣物和生活用品(按看守所规定)。不能带进去的:①手机、录音录像设备、相机等电子设备(律师会见室一般有录音录像设备,由看守所统一管理);②食物、药品(除医生开具的处方药外)、烟酒;③任何形式的现金或贵重物品;④涉及案件内容的书面材料——比如嫌疑人和家属预先对好的口供、串供内容、伪造的证据等,一旦发现不仅会被扣押,律师还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律师传话给嫌疑人的内容必须在法律和职业伦理范围内,主要是告知家属情况、转达程序信息、沟通辩护思路,而不是传递案件细节让嫌疑人在笔录中规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律师会见时不被监听。看守所应当保障律师行使会见权。看守所条例等监管规定对律师带入物品有具体限制。
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 · 每日一答 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 · 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 电话/微信:18998388403 以上分析基于公开法律信息,具体到你家案子,需看了案卷才能判断。本文仅为一般性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