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解答:托关系捞人大概率是骗局或行贿犯罪;37天内委托律师提交取保申请和不批捕意见才是法律给的正经通道。
我先说结论:不靠谱,而且这是家属最容易被骗、最容易把案子搞糟的一件事。
市面上自称“有关系能捞人”的,分三种:第一种是纯骗子,收了钱人去楼空,或者人放出来了他说“是我运作的”——其实很多不批捕本来就是案件事实和法律决定的,跟他的“关系”没关系。第二种是骗子加掮客,收了钱层层转托,最后什么也没办,钱还追不回来。第三种是真的去行贿办案人员——这就不是被骗的问题了,家属自己也构成行贿犯罪,案子没捞着人先进去了。
为什么不能靠关系:批不批捕、起不起诉,现在都是集体研究、留痕审查,一个人拍板捞人的空间越来越小;倒是有大把家属因为“等关系消息”,错过了37天律师介入的黄金期,案子生生拖批捕了。
家属最容易做错的三件事:①把钱给“能人”而不是请律师;②对方说“先别请律师,怕打草惊蛇”——这是骗子标准话术;③人出来后对方来邀功要钱,不给还威胁。
正确的替代路径是明牌的:37天内委托律师会见、提交取保申请和不批捕法律意见,这是法律给的正经通道,走通了人就是能出来。
已经给“能人”交过钱的,保留好转账记录和聊天截图,这钱有机会追回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本文由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撰写】我是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州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2年执业至今(14年),办理案件500多起,近30起无罪案例,专注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法采矿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组织卖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串通投标罪、虚开发票罪、贷款诈骗罪、非法经营罪、走私犯罪、强奸罪等刑事辩护。电话18998388403,办公室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7楼。 以上分析基于公开法律信息,具体到你家案子,需看了案卷才能判断。本文仅为一般性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