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解答:礼金礼品是否受贿看两硬标准——数额过3万线、与职务行为有对价关系;对等的人情往来不构罪。

逢年过节收点礼被认定受贿?这事家属不用太慌——人情往来和贿赂之间有界,但这个界不模糊,是两个硬标准。

两个硬标准:第一,数额——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立案线是3万元,单次收的礼品礼金远不到这个数,基本不构成犯罪。第二,对价关系——人家给你钱物是因为你在职权位置上给他谋利益(批订单、过验收、给项目),还是纯粹的人情往来(婚丧嫁娶随礼、逢年过节礼尚往来)。前者是受贿,后者不是。

最好的情况:金额小(几千块的购物卡茶叶酒)、时间在节日、双方长期有正常业务关系也正常礼尚往来——不构成犯罪。最常见的情况:累计收的金额大(几年下来几十万)、时间和你的职权行为对得上(签合同前后、项目审批期间)——定性摇摆,要看对价关系怎么认定。最差的情况:收钱和职务行为时间点卡得特别准、金额巨大、对方明确说过“这是感谢费辛苦费”。

家属要做的:①收受的时间、金额、场合如实告诉律师——时间点和对价关系是定性核心;②正常礼尚往来的证据找齐(对方也给你回过礼、双方往来对等);③如果确实踩线了,退赃退缴要趁早,金额压到立案线以下对结果影响很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法释〔2026〕6号第八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较大起点三万元。礼尚往来与受贿的界限在于是否具有职务对价关系、数额是否明显超出正常人情往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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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撰写】我是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州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2年执业至今(14年),办理案件500多起,近30起无罪案例,专注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法采矿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组织卖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串通投标罪、虚开发票罪、贷款诈骗罪、非法经营罪、走私犯罪、强奸罪等刑事辩护。电话18998388403,办公室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7楼。 以上分析基于公开法律信息,具体到你家案子,需看了案卷才能判断。本文仅为一般性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