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解答:诈骗罪,从犯制度是刑法给链条末端人员的保护网。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依据刑法第27条。

从犯制度是刑法给链条末端人员的保护网。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但“应当从轻”不等于“一定轻很多”,具体轻多少,取决于参与程度和获利情况。诈骗案件中的从犯,常见的是以下几类人:按公司话术单打电话的业务员、帮“网恋对象”收账转账的宝妈、在公司里只做基础行政的员工。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处于犯罪链条末端,不参与策划、不参与分赃、对全案情况不了解。法律对这类人的态度是网开一面的——法释〔2011〕7号第三条专门规定,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从犯”不是自己说就算的。笔录里怎么定位身份,直接影响后面所有的判断。如果当事人在讯问中稀里糊涂把核心环节的事都认了,比如承认自己知道话术是骗人的、承认参与分赃、承认知道全案规模,那即便实际上只是个打工的,也可能被定为主犯。所以这里有个关键提醒:别急着替家人揽责任,也别教他乱说话。先让律师会见,搞清楚他在案子里到底做了什么、知道多少、拿了多少钱,再决定怎么应对。从犯的量刑幅度:比主犯轻一档是常见的。比如主犯判五年,从犯可能判三年左右;主犯判十年,从犯可能判六到七年。如果是从犯加全额退赃加认罪认罚,减个三成到一半都有可能。末端打工的、没参与分赃、获利很少又退了赃的,争取不起诉或者缓刑都有空间。还有一种情况要警惕:名义上是从犯,但参与了核心环节(比如亲自设计话术、参与分赃大头),那轻也轻不到哪去。从犯认定不是看头衔,而是看实际参与程度和获利比例。律师在阅卷时会重点审查当事人的客观行为和获利情况,把“从犯”这个身份做实,才能争取到最大的从宽幅度。家属在外面能做的,就是把当事人的工作证明、收入流水、岗位职责等材料整理好,这些都是证明从犯身份的硬证据。


法律依据: 刑法第27条: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266条:诈骗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法释〔2011〕7号第3条: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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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撰写】我是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州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2年执业至今(14年),办理案件500多起,近30起无罪案例,专注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法采矿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组织卖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串通投标罪、虚开发票罪、贷款诈骗罪、非法经营罪、走私犯罪、强奸罪等刑事辩护。电话18998388403,办公室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7楼。 以上分析基于公开法律信息,具体到你家案子,需看了案卷才能判断。本文仅为一般性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