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解答:掩隐罪,掩隐罪是故意犯罪,没有“明知”就不构成。你保管的时候不知道那是赃物,就不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隐罪是故意犯罪,没有“明知”就不构成。你保管的时候不知道那是赃物,就不构成犯罪。但“不知道”要站得住,靠的是证据和客观情况,不是嘴上说说。法律上的“明知”包括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你说不知道,但东西来路明显不对——比如亲戚给的物品没有包装、没有发票、品牌和型号与正常使用不符——你又收了亲戚好处,警方就会推定你“应当知道”。反过来,如果东西看起来正常、你也没收好处、只是帮忙保管,“应当知道”的推定就很难成立。新司法解释(法释〔2025〕13号)对“帮亲戚保管”这类案子有一条特别有用的规定。第四条:为近亲属掩饰隐瞒、又是初犯偶犯,认罪认罚并积极配合追缴犯罪所得的,情节轻微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这条专门给近亲属之间的掩饰隐瞒行为留了出路——即使确实构成了犯罪,只要符合条件,也有不起诉或免刑的空间。但有几个坑要避开。第一,别替亲戚揽罪。有些家属觉得“亲戚关系好,我扛了算了”,这在法律上毫无意义——你扛了不代表亲戚没事,反而把自己搭进去。如实说、让律师判断,才是正路。第二,别反过来把亲戚推出去。如果确实不知情,把来龙去脉如实说清楚就行,不需要刻意攻击亲戚。第三,别销毁证据或转移物品。把东西转手给其他人、删聊天记录,这些动作只会加重责任。判断到底构不构成犯罪,看三个因素。第一,东西来路是不是明显异常——有没有包装、发票、合理来源说明。第二,有没有收好处——无偿保管和有偿保管,在“明知”认定上差别很大。第三,知道是赃物后的反应是不是正常——继续保管还是要求退还,直接影响主观恶性的评估。让律师把这三个因素梳理清楚,判断是该做无罪辩护(不明知),还是该走从轻路径(近亲属条款加退赃加认罪认罚)。两条路不同,策略也不同,选错路可能浪费最好的辩护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故意犯罪,要求明知是犯罪所得)。法释〔2025〕13号第二条(明知包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四条(为近亲属掩饰隐瞒且系初犯、偶犯,认罪认罚并积极配合追缴犯罪所得的,情节轻微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本文由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撰写】我是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州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2年执业至今(14年),办理案件500多起,近30起无罪案例,专注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法采矿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组织卖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串通投标罪、虚开发票罪、贷款诈骗罪、非法经营罪、走私犯罪、强奸罪等刑事辩护。电话18998388403,办公室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7楼。 以上分析基于公开法律信息,具体到你家案子,需看了案卷才能判断。本文仅为一般性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