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撰写】我是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州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2年执业至今,办理案件500多起,近30起无罪案例,专注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法采矿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组织卖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串通投标罪、虚开发票罪、贷款诈骗罪、非法经营罪、走私犯罪、强奸罪等刑事辩护。电话18998388403,办公室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7楼。
今天这篇只解决一个问题:帮亲戚保管东西,不知道是赃物算犯罪吗。
一、先说结论
掩隐罪是故意犯罪,没有“明知”就不构成。你保管的时候不知道那是赃物,就不构成犯罪。
二、具体情况怎么看
掩隐罪是故意犯罪,没有“明知”就不构成。你保管的时候不知道那是赃物,就不构成犯罪。但“不知道”要站得住,靠的是证据和客观情况,不是嘴上说说。法律上的“明知”包括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你说不知道,但东西来路明显不对——比如亲戚给的物品没有包装、没有发票、品牌和型号与正常使用不符——你又收了亲戚好处,警方就会推定你“应当知道”。反过来,如果东西看起来正常、你也没收好处、只是帮忙保管,“应当知道”的推定就很难成立。新司法解释(法释〔2025〕13号)对“帮亲戚保管”这类案子有一条特别有用的规定。第四条:为近亲属掩饰隐瞒、又是初犯偶犯,认罪认罚并积极配合追缴犯罪所得的,情节轻微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这条专门给近亲属之间的掩饰隐瞒行为留了出路——即使确实构成了犯罪,只要符合条件,也有不起诉或免刑的空间。但有几个坑要避开。第一,别替亲戚揽罪。有些家属觉得“亲戚关系好,我扛了算了”,这在法律上毫无意义——你扛了不代表亲戚没事,反而把自己搭进去。如实说、让律师判断,才是正路。第二,别反过来把亲戚推出去。如果确实不知情,把来龙去脉如实说清楚就行,不需要刻意攻击亲戚。第三,别销毁证据或转移物品。把东西转手给其他人、删聊天记录,这些动作只会加重责任。判断到底构不构成犯罪,看三个因素。第一,东西来路是不是明显异常——有没有包装、发票、合理来源说明。第二,有没有收好处——无偿保管和有偿保管,在“明知”认定上差别很大。第三,知道是赃物后的反应是不是正常——继续保管还是要求退还,直接影响主观恶性的评估。让律师把这三个因素梳理清楚,判断是该做无罪辩护(不明知),还是该走从轻路径(近亲属条款加退赃加认罪认罚)。两条路不同,策略也不同,选错路可能浪费最好的辩护机会。
律师怎么看:同样是这个问题,落到每家头上答案不一样——先把关键变量看清,再谈下一步。
三、家属最容易做错的三件事(本地实务要点)
- 主观明知是核心:被低价收购、对物品性质不知情、收购时未问来源,这些都可做无罪辩护。
- 价值认定有空间:律师要审查评估报告的程序、依据,是否存在高估。
- 如实供述与坦白从宽:不如实供述会被认定态度不好,争取坦白是性价比最高的策略。
四、为什么这类案子一定要先看证据(程序节点视角)
侦查阶段(0-37 天):刑拘→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 7 日内决定。 掩隐罪的取保率高于一般经济犯罪,但前提是流水核减清楚、主观明知有辩护空间。37 天内不要急着"全退",先弄清哪些金额能核减。 核心动作:律师会见 + 取保候审申请 + 不批捕意见 + 流水初步核减。
审查起诉阶段(1-3 个月):检察院阅卷→讯问→制作起诉书。 这是争取不起诉的黄金阶段。掩隐罪主观明知存疑、价值认定有空间的,可以在这个阶段争取相对不起诉。退赃要等金额核减完再退。 核心动作:律师阅卷 + 金额核减辩护 + 不起诉申请 + 认罪认罚协商。
审判阶段(2-4 个月):开庭审理→判决。 法定刑都在三年以下,重点是争取缓刑,以及罚金数额的辩护。 核心动作:量刑辩护 + 退赃退赔 + 缓刑建议。
二审阶段(10 日内上诉):不服判决可上诉。
当前阶段判断:你的家人现在在哪个阶段决定了律师下一步该做什么。这类案子最忌家属自己乱操作——急着全退、乱找关系、盲目认罪,都会把本来能争取的空间堵死。
五、真实案例参考(脱敏)
李律师办理过的某案:被低价收购手机被指掩隐罪,律师论证主观不明知+价值认定异议,最终不起诉。
六、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故意犯罪,要求明知是犯罪所得)。法释〔2025〕13号第二条(明知包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四条(为近亲属掩饰隐瞒且系初犯、偶犯,认罪认罚并积极配合追缴犯罪所得的,情节轻微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七、怎么联系李律师
如果你家里正在碰到类似问题,别自己猜。把案情和证据先发过来,先判断方向,再决定下一步。具体到你家的案子,需要看了案卷才能判断。加李荣凤律师微信 18998388403(首次咨询30分钟免费),或点这里使用免费咨询。越早介入,越容易把路走对。
本文仅为一般性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如需针对具体案情的分析,请联系李荣凤律师团队(微信18998388403,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