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解答:掩隐罪,多次小额收购的数额会累计计算。新司法解释(法释〔2025〕13号)第六条写得明白:多次实施掩饰隐瞒、未经行政处罚、依法应当追诉的,数额累计计算。
多次小额收购的数额会累计计算。新司法解释(法释〔2025〕13号)第六条写得明白:多次实施掩饰隐瞒、未经行政处罚、依法应当追诉的,数额累计计算。所以别想着“每次几百块,凑不够三千就没事”,次数多了总额照样上去。但累计不等于简单相加,有几个规则要注意。第一,已经受过行政处罚的部分不能重复累计——如果某次收购已经被行政处罚过了,这次不能再算进刑事数额。第二,计算时点要以实施掩饰隐瞒行为时的价值为准,不能用案发时的价格。第三,“一次”的认定有讲究——法答网精选答问(第四批)明确:同一故意、同一时间地点、连续为多起上游犯罪掩饰隐瞒的,一般认定为一次;同一上游同一起犯罪事实分多次窝藏转移的,也一般认定一次。所以多笔转账不等于多次犯罪,这个认定方法对压缩指控规模很有用。累计到多少会怎样?这要看落在哪一档。新标准下,一般犯罪数额五十万以下、没有特定加重情形的,都在三年以下这一档。情节严重(三年以上七年以下)要求数额五十万以上,还得同时有特定情形——多次实施、拒不配合追缴、造成损失二十五万元以上等。所以累计数额到几十万但没到五十万的,通常还是落在三年以下,配合退赃和认罪认罚,缓刑有希望。累计数额过了五十万也别慌。新标准要求“数额五十万以上”加“特定情形”双要件才构成情节严重。仅有数额达标但没有多次实施、拒不配合追缴、造成损失二十五万以上等情形的,不升档。而且,损失以一审宣判前能否挽回为准——如果在一审宣判前退赃退赔、把损失压下来,可能直接避免升到三到七年那一档。最忌讳的是觉得“反正次数多没救了”就破罐子破摔。该退的赃赶紧退,态度摆正,认罪认罚。次数多不代表一定升档,退赃到位的,三年以下加缓刑仍有空间。让律师把每一笔的数额、时点、是否经过行政处罚都核清楚,把不该累计的剔除掉,该合并的合并掉。
法律依据: 法释〔2025〕13号第六条(多次实施未经行政处罚、依法应当追诉的,数额累计计算);第五条(情节严重须数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并具有特定情形之一)。原“十次以上即构成情节严重”的规定(法释〔2015〕11号)已废止。
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 · 每日一答 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 · 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 电话/微信:18998388403 以上分析基于公开法律信息,具体到你家案子,需看了案卷才能判断。本文仅为一般性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