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撰写】我是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州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2年执业至今(14年),办理案件500多起,近30起无罪案例,专注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法采矿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组织卖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串通投标罪、虚开发票罪、贷款诈骗罪、非法经营罪、走私犯罪、强奸罪等刑事辩护。电话18998388403,办公室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7楼。
今天这篇只解决一个问题:生意是真实的但发票是找人代开的,算虚开发票罪吗。
一、先说结论
这个问题问得很专业,答案也真分了界——真实业务找人代开发票,不一定构成虚开发票罪,2024年新的司法解释把这个口子明确留出来了,这是无罪辩护的新空间。
二、三档深度对照(辩护视角重写,非问答页原答案)
最好的情况:
业务真实、代开的发票税款没造成国家损失、能拿出购销合同和物流凭证——无罪辩护成立。
辩护思路:达到此档的关键是把握黄金 37 天窗口期。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同步申请取保候审+积极推动退赃退赔与谅解书,三者缺一不可。早 1 天和晚 1 天,差的是能否拿到不批捕决定。
最常见的情况:
业务是真的但代开过程中对方收了你“开票费”或者票面金额有虚增——部分事实影响定性,要看税款损失算到哪。
辩护思路:此档是绝大多数案件的归宿。争取幅度取决于三个变量:律师阅卷的深度、对证据链弱点的判断、和检察官的有效沟通。这三件事是律师真正的工作量,不是开庭念稿。
最差的情况:
业务是假的、发票纯粹是买来做假账抵税的,或者明知对方是空壳开票公司还买。
家属要做的:①购销合同、物流单、付款流水收集好证明业务真实;②税款缴没缴、损失有没有造成是定性核心;③开票方是空壳还是正常经营要查;④“知不知道票是假的”别乱认。
辩护思路:此档并非终局。三条路仍有空间:不认罪认罚要慎重(利弊兼有),二审申诉要抓住新证据或程序违法点,附民和解在量刑上有时能拿到 10-20% 减幅。
三、家属最容易做错的三件事(本地实务要点)
- 虚开金额是核心:50万以上才够立案,律师要审查是否包含真实交易部分、是否存在挂靠经营等合法情形。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vs 普通发票:量刑差异巨大,定性错误会导致量刑畸重。
- 如实代开是否构罪有争议:有真实交易前提下的如实代开,实践中存在无罪空间。
四、为什么这类案子一定要先看证据(程序节点视角)
侦查阶段(0-37 天是批捕门槛,侦查期可能长达 2-7 个月):刑拘→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 7 日内决定批捕或不批捕。 这是黄金 37 天,但经济犯罪的"黄金"不是"赶紧捞人",而是在批捕前把不构成犯罪的证据递进去——金额核减、合同履约证据、资金混同证明。 核心动作:律师会见 + 取保候审申请 + 不批捕法律意见 + 提交有利证据。
审查起诉阶段(1-6 个月,退查两次是常态):检察院阅卷→讯问嫌疑人→退回补充侦查→制作起诉书。 这是定性博弈的主战场。诈骗罪能不能降档、职务侵占能不能打掉部分金额、非吸能不能核减集资对象,都在这个阶段谈。退查一次就多一个月、多一次提交辩护意见的机会。 核心动作:律师阅卷 + 辩护意见 + 不起诉申请 + 退查期间补充证据。
审判阶段(3-12 个月):法院阅卷→开庭审理→一审判决。 经济犯罪庭审重点在金额认定和定性,律师要逐笔质证、逐项辩论,不是简单的"认罪认罚就完事"。 核心动作:举证质证 + 定性辩护 + 量刑辩护 + 退赃策略。
二审阶段(10 日内上诉):不服判决可上诉,二审重点是新证据或定性错误。
申诉阶段(判决生效后):有新证据或程序违法可申诉,再审难度大但空间仍在。
当前阶段判断:你的家人现在在哪个阶段决定了律师下一步该做什么。经济犯罪周期长、节点多,37 天内定生死的说法不准确——批捕后、审查起诉、一审开庭前都有关键机会。
五、真实案例参考(脱敏)
李律师办理过的某案:虚开金额 60 万被指,律师论证有真实交易背景+如实代开,最终不起诉。
六、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4号,2024年3月20日施行)第十条第二款:对依法不能抵扣税款的业务,通过虚构交易主体开具发票的,不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论处。
七、怎么联系李律师
如果你家里正在碰到类似问题,别自己猜。把案情和证据先发过来,先判断方向,再决定下一步。具体到你家的案子,需要看了案卷才能判断。加李荣凤律师微信 18998388403(首次咨询30分钟免费),或点这里使用免费咨询。越早介入,越容易把路走对。
本文仅为一般性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如需针对具体案情的分析,请联系李荣凤律师团队(微信18998388403,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