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解答: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收的是卡不是钱,应该没事“——这个想法很危险。法发〔2008〕33号明确:财物既包括金钱和实物,也包括可以用金钱计算的财产性利益。依据法释〔2026〕6号。
“收的是卡不是钱,应该没事“——这个想法很危险。法发〔2008〕33号明确:财物既包括金钱和实物,也包括可以用金钱计算的财产性利益。购物卡、礼券、会员卡、代币卡、旅游费用、房屋装修,全部属于“财产性利益“,按实际支付的资费折算成金额,一样计入受贿数额。
具体怎么算?收受银行卡的,卡内存款数额一般全额认定,不论是否实际取出或消费——你以为卡没花就没事,其实卡里有多少钱就算多少。透支部分只有由给卡方承担还款责任的才认定,这里有辩点。购物卡、消费卡按面值或实际购买价格折算。房屋装修以实际支付的装修费用为准。旅游费用以实际支付的团费、机票、住宿等资费为准。
数额标准按法释〔2026〕6号第八条:3万元立案、20万元数额巨大、3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所以别觉得一张卡面值三五千不算什么——历年累计起来,轻松过线。我见过不少采购经理,单笔收的卡都不大,但跟一个供应商合作五年,逢年过节都收,加起来二三十万,直接进入数额巨大档,三到十年。
判断构不构成犯罪,除了数额,还要看四个要素——法发〔2008〕33号第十条:双方关系背景(有没有亲友关系及历史交往)、财物价值、往来缘由和时机(对方有没有职务上的请托)、收钱方有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为对方谋利。如果对方是业务往来对象,卡背后带着“帮忙““关照“的意思,又跟职务便利挂上钩,那就够立案了。
特别提醒你:最忌讳把卡花了、送了、扔了以为就查无实据。购卡记录、消费流水、商家后台数据都是证据,卡去哪了查得一清二楚。也别以为“卡不是现金就不用退“——退赃时这些财产性利益要折算成现金退缴。眼下赶紧把历年收的卡逐张折算、逐笔累计,这个数必须算清楚,它直接决定刑期档次。
法律依据: 法发〔2008〕33号:财物包括可以用金钱计算的财产性利益,购物卡、代币卡(券)等按实际支付的资费计算数额;数额标准参照法释〔2026〕6号第8条:数额较大3万元、数额巨大2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300万元。
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 · 每日一答 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 · 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 电话/微信:18998388403 以上分析基于公开法律信息,具体到你家案子,需看了案卷才能判断。本文仅为一般性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