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解答: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查,员工是否会被牵连,取决于其在公司中的角色、参与程度和主观认知。
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查,员工是否会被牵连,取决于其在公司中的角色、参与程度和主观认知。法律上,共同犯罪按参与程度区分主从犯,不是所有在公司上班的人都会被追责。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法释〔2022〕5号第一条规定的四性要件: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公开性(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立案追诉标准是三选一:个人吸收资金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或者吸收资金对象一百五十人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这是二〇二二年新标准,比旧标准(个人二十万元或对象三十人)大幅提高。还有降格入罪通道:吸收五十万元以上或直接损失二十五万元以上,同时具有曾因非法集资受过刑事追究、两年内受过行政处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之一的,也应追诉。
员工的责任区分大致如下:纯行政、财务文员,确实不知情也没拿提成,一般不追责,最多配合调查;跑业务的员工,明知或应知公司无资质仍参与吸存并拿提成,按从犯处理,退缴全部提成加认罪认罚,很多能争取不起诉或缓刑;团队负责人、明知没资质还组织宣传的,会被作为骨干追究,判实刑的可能性大。最高人民检察院二〇一九年高检会〔2019〕2号文件明确,要重点惩处组织者、领导者和管理人员,对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公通字〔2014〕16号也规定,退缴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的,可依法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别听有关系能捞人的话,钱花了人照样在看守所,取保和从宽靠的是证据和法律意见。
高检会〔2019〕2号文件还要求,认定员工主观故意时要看其任职时间、岗位层级、培训内容,不能一刀切。公司有营业执照只证明能合法注册,不证明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许可——未经金融监管部门许可吸收资金就是非法性。员工如果确实不知道公司没有资质,公司宣传资料和合同看起来都正规,有理由相信是合法理财的,缺乏犯罪故意。但如果明知亲友向不特定对象扩散仍放任的,或以吸收资金为目的把社会人员吸收为单位内部人员的,仍会被认定为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这是公通字〔2014〕16号规定的两种穿透情形,家属要特别注意。
法律依据: 法释〔2022〕5号第3条:数额100万以上、或对象150人以上、或直接损失50万以上,三选一立案追诉;立案追诉标准(二)2022第23条同。
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 · 每日一答 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 · 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 电话/微信:18998388403 以上分析基于公开法律信息,具体到你家案子,需看了案卷才能判断。本文仅为一般性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