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刑事法律问答
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每日一答,用大白话解答家属最关心的刑事法律问题。
每日更新,欢迎收藏。
本文仅为一般性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如需针对具体案情的分析,请联系李荣凤律师团队(微信18998388403,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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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解答:串通投标罪能争取不起诉,基础刑三年以下符合酌定不起诉条件。 串通投标罪能争取不起诉,基础刑三年以下符合酌定不起诉条件。串通投标不起诉的实务判断:①损失较小+初犯偶犯+坦白+全部退赔+招标人谅解+认罪认罚+在校学生——不起诉可能性较高;②损失中等+坦白+部分退赔+招标人谅解——不起诉可能性较低;③损失巨大——原则上不能不起诉。串通投标不起诉的特殊考虑:①损失认定争议——账面数字不等于实际涉案金额;②串通的程度争议——是部分标段还是全部;③单位谅解——影响不诉的重要因素。串通投标不起诉的实务争取:①律师第一时间介入;②退赃退赔;③招标人/招标方谅解;④认罪认罚从宽;⑤对在校学生/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申请。家属关注:串通投标不诉后能保留工作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相关入口: 免费咨询 | 首页 | 成功案例 【本文由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撰写】我是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州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2年执业至今,办理案件500多起,近30起无罪案例,专注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法采矿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组织卖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串通投标罪、虚开发票罪、贷款诈骗罪、非法经营罪、走私犯罪、强奸罪等刑事辩护。电话18998388403,办公室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7楼。 以上分析基于公开法律信息,具体到你家案子,需看了案卷才能判断。本文仅为一般性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
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解答:串通投标罪的串通投标罪可以从多个维度争取从轻处罚。 串通投标罪可以从多个维度争取从轻处罚。串通投标的从轻情节:①自首立功——主动投案+如实供述;②坦白——被动到案后如实供述;③退赃退赔——退还违法所得;④认罪认罚从宽——从轻 15-30%;⑤初犯偶犯+坦白+悔罪;⑥从犯/胁从犯——从轻或减轻 20-50%;⑦在校学生/孕妇/哺乳期——法定从宽。串通投标从轻的实务争取:①律师第一时间介入;②退赃退赔——退还违法所得;③招标人/招标方谅解;④认罪认罚从宽;⑤自首立功。家属关注:律师怎么帮我们争取从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 相关入口: 免费咨询 | 首页 | 成功案例 【本文由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撰写】我是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州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2年执业至今,办理案件500多起,近30起无罪案例,专注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法采矿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组织卖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串通投标罪、虚开发票罪、贷款诈骗罪、非法经营罪、走私犯罪、强奸罪等刑事辩护。电话18998388403,办公室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7楼。 以上分析基于公开法律信息,具体到你家案子,需看了案卷才能判断。本文仅为一般性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
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解答:刑事辩护,很多家属不理解:律师每次去看守所都谈啥?侦查阶段(刑拘到提请逮捕,0-37 天)的会见非常关键,重点是四件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很多家属不理解:律师每次去看守所都谈啥?侦查阶段(刑拘到提请逮捕,0-37 天)的会见非常关键,重点是四件事。第一件:核实案情轮廓。律师会问:什么时候被带走的?被带走时公安出示了什么手续?讯问了几次,每次多长?讯问中问了哪些问题,做了什么笔录?这些信息帮律师判断案件进展和公安的侦查方向。第二件:核实身体状况。律师必须问:有没有被打、被罚站、被剥夺睡眠、被威胁?讯问时有没有吃饭喝水?有没有病?这关系到非法证据排除——一旦存在刑讯逼供,整个讯问笔录都可能作为非法证据被排除,案件可能发生根本性反转。第三件:告知程序权利并做笔录指导。律师会告诉嫌疑人:有权核对笔录内容,有权要求修改与事实不符的部分,有权拒绝回答与案件无关的提问(但不能拒绝如实回答案件事实),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笔录指导的关键是:说事实、不猜测、不夸大、不隐瞒对自己不利但已有证据固定的事实,对模糊事实谨慎回答。第四件:申请取保候审。律师会见后会向公安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书,附理由和保证人/保证金方案。侦查阶段会见不是谈辩护策略,是搭程序防线和证据基础。家属想了解进展可以问律师:阅了几次卷?做了几次会见?提交了什么申请?公安反馈如何?这些是衡量律师工作的核心指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第五十六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相关入口: 免费咨询 | 首页 | 成功案例 【本文由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撰写】我是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州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2年执业至今,办理案件500多起,近30起无罪案例,专注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法采矿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组织卖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串通投标罪、虚开发票罪、贷款诈骗罪、非法经营罪、走私犯罪、强奸罪等刑事辩护。电话18998388403,办公室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7楼。 以上分析基于公开法律信息,具体到你家案子,需看了案卷才能判断。本文仅为一般性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
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解答:家属有时候会希望律师会见时录音录像留个证据,但这个问题要分两层说。 家属有时候会希望律师会见时录音录像留个证据,但这个问题要分两层说。第一层:律师能不能带录音录像设备进看守所?答案是不能。看守所对律师带入物品有严格规定,手机、相机、录音笔等电子设备一律不允许带入,律师会见室一般由看守所安装录音录像设备统一管理,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目的是防止律师传递信息、串供、协助嫌疑人逃避侦查。第二层:律师自己能不能对会见过程录音录像?答案是律师不能私自录音录像。律师执业伦理和监管规定都明确禁止律师在会见过程中私自录音录像,这是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约束,目的是保障律师会见权不被滥用,保护律师和嫌疑人之间的信任基础。但律师会见的过程本身是被看守所全程录音录像的,这是法律明确要求的——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看守所对律师会见过程要进行录音录像,律师会见时不被监听,但会见过程的录音录像资料应当保密,主要用于监管律师是否遵守会见规定,不作为案件证据使用。所以家属如果担心律师在会见中说了不该说的话,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律师本身就被禁止这样做。但家属要警惕的是另一种情况:有些非律师人员冒充律师会见嫌疑人,骗取家属钱财,这种情况才是真正的风险。家属委托律师前必须核实律师身份——查验律师执业证书、到律所核实、通过司法部律师执业证查询系统(12348 中国法律服务网)核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不得有违法违规会见行为。看守所对律师会见过程按规定录音录像,相关资料应当保密。 相关入口: 免费咨询 | 首页 | 成功案例 【本文由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撰写】我是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州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2年执业至今,办理案件500多起,近30起无罪案例,专注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法采矿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组织卖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串通投标罪、虚开发票罪、贷款诈骗罪、非法经营罪、走私犯罪、强奸罪等刑事辩护。电话18998388403,办公室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7楼。 以上分析基于公开法律信息,具体到你家案子,需看了案卷才能判断。本文仅为一般性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
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解答:刑事辩护,很多家属疑惑:律师会见几次才能把案子办好?这个问题的答案是:没有固定次数,关键是看案件阶段和辩护需要。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很多家属疑惑:律师会见几次才能把案子办好?这个问题的答案是:没有固定次数,关键是看案件阶段和辩护需要。但有一个基本节奏可以参考。第一个黄金阶段:侦查阶段(刑拘到提请逮捕,0-37 天)。这段时间应该至少会见 2-3 次。第一次是熟悉情况和建立信任;第二次是阅卷笔录后针对性交流;第三次是提请逮捕前做笔录指导。第二个关键阶段:审查起诉阶段(37 天到 6 个月)。律师阅卷后会见 1-2 次,把案卷关键问题列出来和嫌疑人核实证据,听取嫌疑人对起诉书的意见,起草辩护意见。第三个阶段:审判阶段(提起公诉到判决)。律师通常在开庭前会见 1-2 次,做庭审准备——梳理质证意见、辩护思路、配合指导。重大复杂案件可能需要 5-8 次甚至更多。决定会见次数的关键变量:案件复杂程度——简单案件(一人一事)3-4 次足够;复杂案件(多人多事)8-10 次;案件阶段变化——案件进入新阶段(起诉、开庭)必须会见;证据变化——新证据出现或对方提交新证据需要核实;辩护策略调整——重大策略变化前要和嫌疑人沟通。家属不要单纯以会见次数判断律师是否负责,更要看会见质量——会见记录、沟通频率、对案件的把握。建议家属:每月和律师沟通一次进展,每阶段变化时及时沟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看守所应当保障律师行使会见权,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律师法等规定律师应当勤勉尽责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对律师会见频率和内容有职业要求。 相关入口: 免费咨询 | 首页 | 成功案例 【本文由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撰写】我是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州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2年执业至今,办理案件500多起,近30起无罪案例,专注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法采矿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组织卖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串通投标罪、虚开发票罪、贷款诈骗罪、非法经营罪、走私犯罪、强奸罪等刑事辩护。电话18998388403,办公室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7楼。 以上分析基于公开法律信息,具体到你家案子,需看了案卷才能判断。本文仅为一般性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
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解答:很多家属都想陪着律师去看守所看看家人,这种心情我理解,但答案是不能。 很多家属都想陪着律师去看守所看看家人,这种心情我理解,但答案是不能。家属不能陪同会见,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主要原因是会见权是律师独立的执业权利,不是家属的探视权。律师会见嫌疑人的目的有三个: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传达程序信息。这三个目的都需要律师和嫌疑人单独沟通,嫌疑人才能放下顾虑说实话。家属在场反而会让嫌疑人紧张、怕家人担心、不能坦诚说出涉案情况,甚至家属的情绪反应可能干扰律师对案情的判断。还有一个法律风险:如果家属在场,会见内容可能被侦查机关要求作为证据使用,律师和嫌疑人之间的信任基础就被破坏了。所以正确的做法是:家属把想告诉嫌疑人的话整理成书面材料或录音,由律师带进去;律师会见后再把嫌疑人的状况和意愿转告家属。家属能做的事是在家里做好三件事:①整理案情时间线,把你认为重要的细节列出来给律师参考;②筹措退赃退赔或赔偿的资金,配合律师后续推动;③照顾好自己和其他家属,不要在嫌疑人面前哭诉增加心理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律师会见持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即可,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相关入口: 免费咨询 | 首页 | 成功案例 【本文由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撰写】我是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州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2年执业至今,办理案件500多起,近30起无罪案例,专注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法采矿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组织卖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串通投标罪、虚开发票罪、贷款诈骗罪、非法经营罪、走私犯罪、强奸罪等刑事辩护。电话18998388403,办公室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7楼。 以上分析基于公开法律信息,具体到你家案子,需看了案卷才能判断。本文仅为一般性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
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解答:家属经常问我:律师去会见能不能带点衣服、零食、信件。 家属经常问我:律师去会见能不能带点衣服、零食、信件?我直接说:看守所对律师带进去的材料有严格限制,目的是防止串供、传递信息和危险物品。能带进去的:①会见登记需要的身份证、律师证、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②律师自己写的书面材料——案情分析意见、法律意见书、辩护提纲、给嫌疑人的书面告知书;③少量经过看守所检查的衣物(一般限制数量和种类,不能有绳索、金属配件);④家属写给嫌疑人的信件(需经看守所检查,看守所可以拒绝传递涉及案件内容的信件);⑤嫌疑人自己的衣物和生活用品(按看守所规定)。不能带进去的:①手机、录音录像设备、相机等电子设备(律师会见室一般有录音录像设备,由看守所统一管理);②食物、药品(除医生开具的处方药外)、烟酒;③任何形式的现金或贵重物品;④涉及案件内容的书面材料——比如嫌疑人和家属预先对好的口供、串供内容、伪造的证据等,一旦发现不仅会被扣押,律师还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律师传话给嫌疑人的内容必须在法律和职业伦理范围内,主要是告知家属情况、转达程序信息、沟通辩护思路,而不是传递案件细节让嫌疑人在笔录中规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律师会见时不被监听。看守所应当保障律师行使会见权。看守所条例等监管规定对律师带入物品有具体限制。 相关入口: 免费咨询 | 首页 | 成功案例 【本文由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撰写】我是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州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2年执业至今,办理案件500多起,近30起无罪案例,专注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法采矿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组织卖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串通投标罪、虚开发票罪、贷款诈骗罪、非法经营罪、走私犯罪、强奸罪等刑事辩护。电话18998388403,办公室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7楼。 以上分析基于公开法律信息,具体到你家案子,需看了案卷才能判断。本文仅为一般性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
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解答:家里人被指非法经营罪抓了,你是不是想问37天之内能不能取保出来。 家里人被指非法经营罪抓了,你是不是想问37天之内能不能取保出来?我直接说。最好的情况:经营行为虽有违规但情节轻微(如未达数额标准)、有主动投案或坦白情节、且没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律师在37天内会见+提交情节轻微辩护意见+申请取保,争取不批捕或37天内取保。最常见的情况:经营额或违法所得刚过立案标准、有坦白情节、愿意停止经营并退缴违法所得,37天内能争取到取保候审,但能否不批捕要看案件情况。最差的情况:经营额特别巨大、扰乱国家专营专卖秩序、有伪造或逃税情节、且涉及多个地区,37天内基本走不到不批捕。最容易做错的事:①把经营资料或账本私自销毁,反坐实毁灭证据;②不及时退缴违法所得,错失从轻情节;③以为“刑拘就是行政处罚”,错过律师介入窗口。第一件事是立即委托律师,让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经营行为细节、是否有自首或坦白情节,再决定退缴和申请取保的节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相关入口: 免费咨询 | 首页 | 成功案例 【本文由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撰写】我是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州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2年执业至今,办理案件500多起,近30起无罪案例,专注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法采矿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组织卖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串通投标罪、虚开发票罪、贷款诈骗罪、非法经营罪、走私犯罪、强奸罪等刑事辩护。电话18998388403,办公室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7楼。 以上分析基于公开法律信息,具体到你家案子,需看了案卷才能判断。本文仅为一般性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
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解答:刑事辩护,你现在最关心的就是律师第一次会见能帮上什么忙。我告诉你,第一次会见是整个刑事辩护的起跑线,不是走过场。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 你现在最关心的就是律师第一次会见能帮上什么忙。我告诉你,第一次会见是整个刑事辩护的起跑线,不是走过场。律师第一次会见通常做四件事:①核实身份和会见权,建立委托关系,让当事人在笔录和提讯时知道自己有律师;②初步了解案情——当事人怎么被抓的、涉嫌什么罪名、公安机关掌握了什么证据、当事人自己做了什么;③告知程序权利——沉默权、核对笔录的权利、对违法讯问的拒绝回答权和控告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利;④了解当事人身体状况——有没有刑讯逼供、有没有受伤、有没有病,这些都直接影响后续辩护。第一次会见不是问案情细节,是搭建信任和程序防线。律师回来后通常会给你一份家属告知书:涉案罪名、是否刑拘、关在哪个看守所、身体情况、下一步建议。请注意:律师不能在第一次会见就让当事人把所有事情都说出来,这样做风险极大——公安还没掌握的细节一旦说了,反而被记入笔录成为定罪证据。好的律师会问对的问题、引导当事人说对自己有利的话、避免说对自己不利的话。第一次会见后能取保的可能性:金额小、边缘角色、初犯配合态度好,取保概率高;金额大、主犯、有同案在逃,取保概率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律师依法执行业务。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相关入口: 免费咨询 | 首页 | 成功案例 【本文由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撰写】我是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州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2年执业至今,办理案件500多起,近30起无罪案例,专注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法采矿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组织卖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串通投标罪、虚开发票罪、贷款诈骗罪、非法经营罪、走私犯罪、强奸罪等刑事辩护。电话18998388403,办公室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7楼。 以上分析基于公开法律信息,具体到你家案子,需看了案卷才能判断。本文仅为一般性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
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解答:家里人被指掩隐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抓了,你是不是不知道该不该现在就请律师。 家里人被指掩隐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抓了,你是不是不知道该不该现在就请律师?我告诉你——立刻请,不要等。最好的情况:当事人是被低价收购手机或车辆、对物品是赃物完全不知情、且没有掩饰或窝藏行为,律师在37天内会见+提交主观不明知辩护意见+申请取保,争取不批捕或取保候审。最常见的情况:知道东西可能来路不正但没细想、且价值较小或愿意退赃,37天内能争取到取保候审,但能否不批捕要看案件情况。最差的情况:明知是赃物还帮忙转移或变现、价值特别巨大、有多个受害人指认,37天内基本拿不到不批捕。最容易做错的事:①让当事人在笔录里“不知道”、“不记得”,反被认定不如实供述;②不及时退赃退赔,错失从轻情节;③以为“掩隐罪轻”不请律师,等批捕后再请就晚了。第一件事是立即联系律师授权会见,让律师告诉当事人如实供述、争取坦白从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5〕13号,2025年8月26日施行)相关数额标准。 相关入口: 免费咨询 | 首页 | 成功案例 【本文由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撰写】我是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州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2年执业至今,办理案件500多起,近30起无罪案例,专注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法采矿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组织卖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串通投标罪、虚开发票罪、贷款诈骗罪、非法经营罪、走私犯罪、强奸罪等刑事辩护。电话18998388403,办公室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7楼。 以上分析基于公开法律信息,具体到你家案子,需看了案卷才能判断。本文仅为一般性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