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诈骗罪律师李荣凤:办理入学被控数额巨大,获量刑以下+缓刑(真实案例)

【本文由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撰写】我是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执业14年,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专注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刑事辩护。电话18998388403,办公室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7楼。 一、“办不成事”与“诈骗”,家属最怕的就是这一步 刘某被指控向被害人承诺可办理入学事项,收取款项后并未全部用于办事,最终事情也没办成,被骗款项金额已达到“数额巨大”标准。 这类请托型案件,家属往往最纠结:钱收了,事没办成,这到底是民事委托纠纷,还是刑事诈骗?办案机关认为构成诈骗,家属则认为只是“没办成事”。这个定性之争,直接决定案件走向。 二、侦查初期介入:先做无罪评估,再调整策略 我们团队在侦查阶段初期就介入本案。根据前期多次会见了解到的案情,最初制定的辩护策略是:收款后有实际办事行为,不能仅凭事情没办成或没及时退款,就推定刘某必然构成刑事犯罪。 然而阅卷后,结合当地司法裁判倾向,我们判断:指控刘某涉嫌诈骗在定性上虽有部分争议,但全案做无罪辩护的空间相对较小。于是果断调整辩护策略——从“全案无罪”转向“争取最有利的结果”:在降低犯罪金额的基础上,全力争取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这一步策略调整,是本案成功的关键。 三、三个从宽情节,一个一个争取 第一,认定自首。 刘某系经民警电话传唤主动到办案机关接受调查。办案机关最初以“刘某到案后否认有实施诈骗行为”为由,不认定自首。 我们提出:刘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行为事实,其对行为是否属于犯罪的相关辩解,属于对行为性质的辩解,属于法律评价的范畴,不影响自首的成立。我们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意见详细论述,经过多次沟通,最终成功争取到自首情节的认定——这是关键的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第二,退赔+谅解。 刘某家属在案发后即向被害人退赔并取得谅解。被害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已完全弥补,危害结果显著较小,进一步体现了认罪悔罪意愿。 第三,认罪认罚。 在争取到从轻、减轻情节后,充分利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向办案机关提出罪轻辩护意见,开展量刑协商。 四、结果:数额巨大,获量刑以下+缓刑 最终,刘某在被控诈骗且数额巨大的情况下,获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适用缓刑的轻判。 本案涉案金额虽已达数额巨大,对应量刑幅度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通过策略调整、自首认定、退赔谅解、认罪认罚的组合,最终在法定量刑幅度以下判处刑罚并被宣告缓刑——当事人免受牢狱之灾。 五、这个案子给家属的三点启示 “事没办成”≠“一定诈骗”,但也不是“一定无罪”。 定性有争议的案件,全案无罪辩护空间小的时候,及时调整策略、争取最有利的量刑结果,往往是更务实的选择。 自首认定,别轻易放弃。 “电话传唤主动到案”加上“如实供述事实”,即使对行为性质有辩解,也可能认定自首。这个情节值得全力争取。 退赔+谅解,永远是最硬的筹码。 经济损失全部弥补+被害人谅解,在量刑协商中的分量,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六、现在该做什么 如果家属正面临类似处境——委托办事未成被控诈骗——最该做的是:①立即委托律师会见,固定“有实际办事行为、无非法占有目的”的事实;②评估定性空间:是全案无罪,还是争取量刑最优;③尽快退赔,争取谅解,为量刑协商打基础。 具体到个案,需要看了案卷才能判断。加李荣凤律师微信 18998388403(首次咨询30分钟免费),或点这里使用免费咨询。定性之争,越早介入越主动。 常见问题 请托办事未成,一定构成诈骗罪吗? 不一定。核心看“非法占有目的”:有无虚构身份或能力、收款后是否用于办事、有无积极退款意愿。有实际办事行为、积极协商退款的,可能不构成诈骗。 电话传唤到案算自首吗? 关键看两点:是否主动到案(未经强制措施)、是否如实供述主要事实。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不影响自首认定,但隐瞒关键事实会影响。 广东地区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及粤高法发〔2020〕规定,广东一类地区(广州等):数额较大为6000元以上,数额巨大为10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50万元以上。 本文仅为一般性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如需针对具体案情的分析,请联系李荣凤律师团队(微信18998388403,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

2026-08-01 · 1 分钟 · 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

广州诈骗罪律师李荣凤:恋爱型诈骗数十万,数额巨大仍获缓刑(真实案例)

【本文由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撰写】我是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执业14年,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专注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刑事辩护。电话18998388403,办公室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7楼。 一、家属最怕听到的四个字:“数额巨大” 叶某被指控隐瞒已婚事实与被害人交往,在恋爱过程中编造虚假用款理由,骗取被害人转账数十万元,用于个人开支。被害人追讨时,叶某仅偿还部分款项后拉黑了联系方式。办案机关认定,涉案金额已达到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标准。 按照广东地区的量刑实践,诈骗罪数额巨大对应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家属的焦虑在于:没有降档情节,这个案子是不是就要在三年以上量刑了? 二、我们抓住的三个突破口 第一,金额核减——把不该算进去的钱剔出来。 我们梳理了两人交往期间的全部转账记录,发现三笔钱被错误计入诈骗金额: 部分转账属于两人交往期间的日常消费开支,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 被害人向叶某赠送礼物的价值,被错误计入诈骗金额; 叶某委托被害人买东西所欠的款项,属于民事债权债务,不是诈骗所得。 这三笔钱,每一笔都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且没有排他性证据证明叶某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虽然扣除后数额仍可能处于数额巨大标准,但具体数额始终存疑——这就为量刑协商留下了空间。 第二,超额退赔+取得谅解。 叶某家属在侦查阶段就已向被害人超额退赔,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书。被害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已完全弥补,造成的危害结果显著较小。这一情节,是争取从宽处理的实打实的筹码。 第三,认罪认罚从宽。 在向当事人释明认罪认罚的性质和后果后,叶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我们把案件存在的合理怀疑作为与办案机关沟通的重点,推动量刑协商向轻缓化方向走。 三、结果:数额巨大,仍获缓刑 最终,叶某在诈骗数额巨大的情况下,获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的结果,得以早日回归家庭。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通常缓刑的适用对象是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而本案涉案金额已达数额巨大,对应量刑幅度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不存在任何法定降档情节。正是在金额核减、超额退赔、认罪认罚三个因素叠加下,法院最终宣告缓刑——这在同类案件中相当难得。 四、这个案子给家属的三点启示 “数额巨大”不等于“必然实刑”。 量刑是一个综合判断过程,金额只是起点。退赔、谅解、认罪认罚、金额争议,每一项都可能改变结果。 恋爱中的转账,要分清楚性质。 日常消费、礼物、借款、诈骗所得——法律上性质完全不同。哪些钱算诈骗金额,哪些不算,需要律师逐笔梳理。 退赔要趁早。 侦查阶段退赔+取得谅解,和判决前退赔,效果差别很大。越早退,从宽空间越大。 五、现在该做什么 如果家属正面临类似处境——恋爱关系中的经济纠纷被刑事立案——最该做的是:①立即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逐笔梳理转账记录;②尽快评估金额认定是否准确,有没有被多算的部分;③在律师指导下与被害人沟通退赔,争取谅解。 具体到个案,需要看了案卷才能判断。加李荣凤律师微信 18998388403(首次咨询30分钟免费),或点这里使用免费咨询。金额之争,越早介入越主动。 常见问题 恋爱型诈骗和正常恋爱花费怎么区分? 核心看“非法占有目的”。以虚假理由骗取钱财、无归还意愿、用于个人挥霍的,可能构成诈骗;日常消费、正常赠与、借款,不构成诈骗。 广东地区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及粤高法发〔2020〕规定,广东一类地区(广州等):诈骗数额较大为6000元以上,数额巨大为10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50万元以上。 认罪认罚了还能争金额吗? 能。认罪认罚不等于放弃对金额的异议。本案正是在认罪认罚框架内,通过金额存疑+退赔谅解争取到缓刑。 本文仅为一般性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如需针对具体案情的分析,请联系李荣凤律师团队(微信18998388403,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

2026-08-01 · 1 分钟 · 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

广州职务侵占罪律师李荣凤:2990万指控改定性、430万指控无罪(真实案例)

【本文由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撰写】我是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执业14年,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专注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刑事辩护。电话18998388403,办公室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7楼。 一、这个案子,家属一开始几乎绝望 当事人L某被同时指控两起犯罪事实:一是与同案被告人共谋,利用职务便利虚构业务套取公司资金2990余万元;二是由其负责的农产品采购业务未能如数回款,造成公司资金缺口430余万元。两起指控金额合计超过3400万元,按照职务侵占罪“数额特别巨大”的量刑档次,一旦全部认定,刑期将非常重——家属用了“牢底坐穿”四个字来形容当时的恐惧。 二、卷宗20余册,辩护从哪里下手? 这个案子最难的,不是金额大,而是证据极其庞杂:卷宗20余册,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审计报告、电子数据、几十家公司和个人的银行账户,资金流向错综复杂,同案被告人供述还相互矛盾。 我们团队介入后,做了四件事: 第一,多次会见核实案情。 资金流向必须先听当事人自己讲清楚,再回到卷宗里验证,不能先入为主。 第二,申请非法证据排除。 在审查讯问笔录时,我们发现存在预设式发问和诱供式发问。立即申请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并申请召开庭前会议。法院批准了申请——这一步为后续辩护奠定了程序基础。 第三,全面行使调查取证权。 申请调取了多家公司的银行流水,把每一笔资金的走向核对清楚。审计报告显示的“套取”,在银行流水面前,呈现出完全不同的面貌。 第四,研究法律适用。 两起事实,法律定性完全不同——这也是本案最核心的辩护价值所在。 三、辩护结果:一起改定性,一起无罪 第一起(2990余万):职务侵占罪 → 挪用资金罪。 我们论证的关键在于:资金虽然被套取,但证据无法证明L某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职务侵占罪要求行为人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而挪用资金罪的核心区别在于行为人只是暂时使用、没有占有的故意。通过资金流向的梳理,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将第一起指控改变定性为挪用资金罪——量刑档次随之大幅下降。 第二起(430余万):无罪。 对于农产品采购业务造成的资金缺口,我们论证:L某的行为与公司资金损失之间缺乏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庭最终采纳辩护意见,认定该起职务侵占罪不成立。 四、这个案子给家属的三点启示 金额大不等于“死定了”。 3400万的指控,最后一起改轻罪、一起无罪——定性之争,永远值得争。涉案金额的认定、行为性质的认定,每一步都影响最终的刑期。 讯问笔录里可能藏着“程序病”。 预设式发问、诱供式发问,都是非法证据排除的法定理由。当事人在接受讯问时,一定要如实陈述,但笔录形成过程是否合法,需要律师专业审查。 资金流向是这类案子的“命门”。 公司报案时说的“套取”“侵占”,在银行流水面前不一定成立。越早让律师介入梳理资金,辩护空间越大。 五、现在该做什么 如果家属正面临类似处境——公司报案、员工被带走、金额巨大——最该做的是三件事:①立即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资金往来的真实情况;②不要轻信“认罪认罚就能轻判”,定性错了,认罪认罚只是把错误的定性坐实;③尽快让律师申请调取银行流水、核对审计报告。 具体到个案,需要看了案卷才能判断。加李荣凤律师微信 18998388403(首次咨询30分钟免费),或点这里使用免费咨询。定性之争,越早介入越主动。 常见问题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最核心的区别是什么? 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职务侵占是占为己有不还,挪用资金是暂时使用想还。主观故意的认定,是两罪定性的分界线。 涉案金额3000多万,最重会判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1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数额特别巨大(300万以上,法释〔2026〕6号),最高可判无期徒刑;但若能改变定性为挪用资金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2条),量刑档次完全不同。定性决定上限。 公司报案后,家属最应该做什么? 立即委托律师会见+申请调取证据。公司报案往往只讲对己方有利的事实,资金流向的真实全貌,需要律师去还原。 广州地区职务侵占案的数额标准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1条及法释〔2026〕6号第8条(2026年5月1日施行),职务侵占罪参照贪污罪标准:数额较大3万元以上、数额巨大20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300万元以上。 本文仅为一般性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如需针对具体案情的分析,请联系李荣凤律师团队(微信18998388403,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

2026-08-01 · 1 分钟 · 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