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案证据不足,检察院会放人吗?
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解答:证据不足有三个出口——37天不批捕、退补两次后存疑不起诉、审判阶段无罪判决;律师阅卷才能找到证据链断点。 证据不足确实是刑事案件里家属最盼的出口,但“证据不足放人”走的是法定程序,不是自动发生,我把路径给你讲明白。 证据不足的出口有三个:第一,批捕阶段——公安提请批捕,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证据不足,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人取保或监视居住出来,这是37天里的第一个出口。第二,审查起诉阶段——案件移送到检察院,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补充侦查,退两次还是不足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存疑不起诉),案子就此了结。第三,审判阶段——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的,法院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最好的情况:侦查阶段证据就明显不足,检察院不批捕或公安主动撤案。最常见的情况:证据有点薄但不至于明显不足,案件退回补充侦查走一圈,之后存疑不起诉。最差的情况:证据不足但案件拖着不处理,人在里面等程序。 家属能做的:①“证据不足”家属说了不算,律师要拿到案卷才能找出证据链断在哪——审查起诉阶段阅卷权在律师手上;②逼供、诱供取得的口供可以申请非法证据排除;③案子退补两次还不足依法必须不起诉,律师盯住这个节点催。家属别做的事:别找人递话串供、别自行销毁聊天凭证——把“证据不足”变成“毁灭证据”,无罪牌就打没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第二百条: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相关入口: 免费咨询 | 首页 | 成功案例 【本文由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撰写】我是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州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2年执业至今(14年),办理案件500多起,近30起无罪案例,专注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法采矿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组织卖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串通投标罪、虚开发票罪、贷款诈骗罪、非法经营罪、走私犯罪、强奸罪等刑事辩护。电话18998388403,办公室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7楼。 以上分析基于公开法律信息,具体到你家案子,需看了案卷才能判断。本文仅为一般性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