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掩隐罪辩护律师-李荣凤

广州掩隐罪退赃能减多少

【本文由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撰写】我是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州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2年执业至今,办理案件500多起,近30起无罪案例,专注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法采矿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组织卖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串通投标罪、虚开发票罪、贷款诈骗罪、非法经营罪、走私犯罪、强奸罪等刑事辩护。电话18998388403,办公室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7楼。 今天这篇只解决一个问题:掩隐罪退赃能减多少。 一、先说结论 退赃在掩隐罪里有双重价值,比在其他罪名里更值钱。 二、具体情况怎么看 退赃在掩隐罪里有双重价值,比在其他罪名里更值钱。一是作为认罪悔罪的表现,量刑时酌情从轻;二是一审宣判前退赃退赔可能直接避免升到“情节严重”档(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第二点是掩隐罪特有的,因为新司法解释把“造成损失”作为升档条件,而损失以一审宣判前能否挽回为准。先说第一重价值——从轻情节。法律没有“退赃减百分之几十”的固定公式,但退赃的作用实实在在:配合追缴是认罪认罚的重要表现,直接影响量刑;退赃退赔加认罪认罚、初犯小案的,争取不起诉或缓刑完全有可能。新司法解释第四条还规定,为近亲属掩饰隐瞒且系初犯偶犯,认罪认罚并积极配合追缴犯罪所得的,情节轻微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退赃就是往这个方向走。再说第二重价值——避免升档。新标准下,“情节严重”(三年以上七年以下)要求数额五十万以上,还得同时造成损失二十五万以上(一般犯罪)。损失以一审宣判前能否挽回为准。也就是说,如果涉案数额过了五十万,但你在一审宣判前把赃退了、损失挽回了,就可能不构成“情节严重”,直接从三到七年拉回三年以下。这是退赃在掩隐罪里最值钱的地方——退与不退,可能差四年刑期。退赃的操作有几个要点。第一,走官方渠道——通过公安、检察院或法院退缴,拿到正式收据凭证。千万别把钱交给中间人,退了白退、说不清楚。第二,全额退最好——法律对“全部退赃退赔”的从宽力度最大。退一部分也比不退强,但全额退的效果远超部分退。第三,越早退越值钱——侦查阶段退赃有利于取保和不批捕,审查起诉阶段有利于不起诉或认罪认罚从宽,审判阶段退赃有利于缓刑或避免升档。一审宣判前是最后期限,过了这个时间点,退赃的“避免升档”功能就失效了。最忌讳两件事。第一,拿退赃跟办案机关讨价还价——退就退干净,别留尾巴。第二,有退赃能力却拖着不退——态度上先输一截,法官量刑时会往重了考虑。 律师怎么看:同样是这个问题,落到每家头上答案不一样——先把关键变量看清,再谈下一步。 三、家属最容易做错的三件事(本地实务要点) 主观明知是核心:被低价收购、对物品性质不知情、收购时未问来源,这些都可做无罪辩护。 价值认定有空间:律师要审查评估报告的程序、依据,是否存在高估。 如实供述与坦白从宽:不如实供述会被认定态度不好,争取坦白是性价比最高的策略。 四、为什么这类案子一定要先看证据(程序节点视角) 侦查阶段(0-37 天):刑拘→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 7 日内决定。 掩隐罪的取保率高于一般经济犯罪,但前提是流水核减清楚、主观明知有辩护空间。37 天内不要急着"全退",先弄清哪些金额能核减。 核心动作:律师会见 + 取保候审申请 + 不批捕意见 + 流水初步核减。 审查起诉阶段(1-3 个月):检察院阅卷→讯问→制作起诉书。 这是争取不起诉的黄金阶段。掩隐罪主观明知存疑、价值认定有空间的,可以在这个阶段争取相对不起诉。退赃要等金额核减完再退。 核心动作:律师阅卷 + 金额核减辩护 + 不起诉申请 + 认罪认罚协商。 审判阶段(2-4 个月):开庭审理→判决。 法定刑都在三年以下,重点是争取缓刑,以及罚金数额的辩护。 核心动作:量刑辩护 + 退赃退赔 + 缓刑建议。 二审阶段(10 日内上诉):不服判决可上诉。 当前阶段判断:你的家人现在在哪个阶段决定了律师下一步该做什么。这类案子最忌家属自己乱操作——急着全退、乱找关系、盲目认罪,都会把本来能争取的空间堵死。 五、真实案例参考(脱敏) 李律师办理过的某案:被低价收购手机被指掩隐罪,律师论证主观不明知+价值认定异议,最终不起诉。 六、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法释〔2025〕13号第四条(为近亲属掩饰隐瞒且系初犯、偶犯,认罪认罚并积极配合追缴犯罪所得的,情节轻微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退赃退赔系酌定从宽情节,法律未规定固定减刑比例,应避免承诺具体减刑幅度。 七、怎么联系李律师 如果你家里正在碰到类似问题,别自己猜。把案情和证据先发过来,先判断方向,再决定下一步。具体到你家的案子,需要看了案卷才能判断。加李荣凤律师微信 18998388403(首次咨询30分钟免费),或点这里使用免费咨询。越早介入,越容易把路走对。 延伸阅读: 首页 | 免费咨询 | 每日问答 | 成功案例 本文仅为一般性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如需针对具体案情的分析,请联系李荣凤律师团队(微信18998388403,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 ...

2026-08-09 · 1 分钟 · 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
广州掩隐罪辩护律师-李荣凤

广州掩隐罪:帮亲戚保管东西,不知道是赃物算犯罪吗

【本文由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撰写】我是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州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2年执业至今,办理案件500多起,近30起无罪案例,专注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法采矿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组织卖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串通投标罪、虚开发票罪、贷款诈骗罪、非法经营罪、走私犯罪、强奸罪等刑事辩护。电话18998388403,办公室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7楼。 今天这篇只解决一个问题:帮亲戚保管东西,不知道是赃物算犯罪吗。 一、先说结论 掩隐罪是故意犯罪,没有“明知”就不构成。你保管的时候不知道那是赃物,就不构成犯罪。 二、具体情况怎么看 掩隐罪是故意犯罪,没有“明知”就不构成。你保管的时候不知道那是赃物,就不构成犯罪。但“不知道”要站得住,靠的是证据和客观情况,不是嘴上说说。法律上的“明知”包括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你说不知道,但东西来路明显不对——比如亲戚给的物品没有包装、没有发票、品牌和型号与正常使用不符——你又收了亲戚好处,警方就会推定你“应当知道”。反过来,如果东西看起来正常、你也没收好处、只是帮忙保管,“应当知道”的推定就很难成立。新司法解释(法释〔2025〕13号)对“帮亲戚保管”这类案子有一条特别有用的规定。第四条:为近亲属掩饰隐瞒、又是初犯偶犯,认罪认罚并积极配合追缴犯罪所得的,情节轻微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这条专门给近亲属之间的掩饰隐瞒行为留了出路——即使确实构成了犯罪,只要符合条件,也有不起诉或免刑的空间。但有几个坑要避开。第一,别替亲戚揽罪。有些家属觉得“亲戚关系好,我扛了算了”,这在法律上毫无意义——你扛了不代表亲戚没事,反而把自己搭进去。如实说、让律师判断,才是正路。第二,别反过来把亲戚推出去。如果确实不知情,把来龙去脉如实说清楚就行,不需要刻意攻击亲戚。第三,别销毁证据或转移物品。把东西转手给其他人、删聊天记录,这些动作只会加重责任。判断到底构不构成犯罪,看三个因素。第一,东西来路是不是明显异常——有没有包装、发票、合理来源说明。第二,有没有收好处——无偿保管和有偿保管,在“明知”认定上差别很大。第三,知道是赃物后的反应是不是正常——继续保管还是要求退还,直接影响主观恶性的评估。让律师把这三个因素梳理清楚,判断是该做无罪辩护(不明知),还是该走从轻路径(近亲属条款加退赃加认罪认罚)。两条路不同,策略也不同,选错路可能浪费最好的辩护机会。 律师怎么看:同样是这个问题,落到每家头上答案不一样——先把关键变量看清,再谈下一步。 三、家属最容易做错的三件事(本地实务要点) 主观明知是核心:被低价收购、对物品性质不知情、收购时未问来源,这些都可做无罪辩护。 价值认定有空间:律师要审查评估报告的程序、依据,是否存在高估。 如实供述与坦白从宽:不如实供述会被认定态度不好,争取坦白是性价比最高的策略。 四、为什么这类案子一定要先看证据(程序节点视角) 侦查阶段(0-37 天):刑拘→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 7 日内决定。 掩隐罪的取保率高于一般经济犯罪,但前提是流水核减清楚、主观明知有辩护空间。37 天内不要急着"全退",先弄清哪些金额能核减。 核心动作:律师会见 + 取保候审申请 + 不批捕意见 + 流水初步核减。 审查起诉阶段(1-3 个月):检察院阅卷→讯问→制作起诉书。 这是争取不起诉的黄金阶段。掩隐罪主观明知存疑、价值认定有空间的,可以在这个阶段争取相对不起诉。退赃要等金额核减完再退。 核心动作:律师阅卷 + 金额核减辩护 + 不起诉申请 + 认罪认罚协商。 审判阶段(2-4 个月):开庭审理→判决。 法定刑都在三年以下,重点是争取缓刑,以及罚金数额的辩护。 核心动作:量刑辩护 + 退赃退赔 + 缓刑建议。 二审阶段(10 日内上诉):不服判决可上诉。 当前阶段判断:你的家人现在在哪个阶段决定了律师下一步该做什么。这类案子最忌家属自己乱操作——急着全退、乱找关系、盲目认罪,都会把本来能争取的空间堵死。 五、真实案例参考(脱敏) 李律师办理过的某案:被低价收购手机被指掩隐罪,律师论证主观不明知+价值认定异议,最终不起诉。 六、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故意犯罪,要求明知是犯罪所得)。法释〔2025〕13号第二条(明知包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四条(为近亲属掩饰隐瞒且系初犯、偶犯,认罪认罚并积极配合追缴犯罪所得的,情节轻微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七、怎么联系李律师 如果你家里正在碰到类似问题,别自己猜。把案情和证据先发过来,先判断方向,再决定下一步。具体到你家的案子,需要看了案卷才能判断。加李荣凤律师微信 18998388403(首次咨询30分钟免费),或点这里使用免费咨询。越早介入,越容易把路走对。 延伸阅读: 首页 | 免费咨询 | 每日问答 | 成功案例 本文仅为一般性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如需针对具体案情的分析,请联系李荣凤律师团队(微信18998388403,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 ...

2026-08-08 · 1 分钟 · 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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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掩隐罪:多次小额收购会累计计算吗

【本文由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撰写】我是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州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2年执业至今,办理案件500多起,近30起无罪案例,专注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法采矿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组织卖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串通投标罪、虚开发票罪、贷款诈骗罪、非法经营罪、走私犯罪、强奸罪等刑事辩护。电话18998388403,办公室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7楼。 今天这篇只解决一个问题:多次小额收购会累计计算吗。 一、先说结论 多次小额收购的数额会累计计算。新司法解释(法释〔2025〕13号)第六条写得明白:多次实施掩饰隐瞒、未经行政处罚、依法应当追诉的,数额累计计算。 二、具体情况怎么看 多次小额收购的数额会累计计算。新司法解释(法释〔2025〕13号)第六条写得明白:多次实施掩饰隐瞒、未经行政处罚、依法应当追诉的,数额累计计算。所以别想着“每次几百块,凑不够三千就没事”,次数多了总额照样上去。但累计不等于简单相加,有几个规则要注意。第一,已经受过行政处罚的部分不能重复累计——如果某次收购已经被行政处罚过了,这次不能再算进刑事数额。第二,计算时点要以实施掩饰隐瞒行为时的价值为准,不能用案发时的价格。第三,“一次”的认定有讲究——法答网精选答问(第四批)明确:同一故意、同一时间地点、连续为多起上游犯罪掩饰隐瞒的,一般认定为一次;同一上游同一起犯罪事实分多次窝藏转移的,也一般认定一次。所以多笔转账不等于多次犯罪,这个认定方法对压缩指控规模很有用。累计到多少会怎样?这要看落在哪一档。新标准下,一般犯罪数额五十万以下、没有特定加重情形的,都在三年以下这一档。情节严重(三年以上七年以下)要求数额五十万以上,还得同时有特定情形——多次实施、拒不配合追缴、造成损失二十五万元以上等。所以累计数额到几十万但没到五十万的,通常还是落在三年以下,配合退赃和认罪认罚,缓刑有希望。累计数额过了五十万也别慌。新标准要求“数额五十万以上”加“特定情形”双要件才构成情节严重。仅有数额达标但没有多次实施、拒不配合追缴、造成损失二十五万以上等情形的,不升档。而且,损失以一审宣判前能否挽回为准——如果在一审宣判前退赃退赔、把损失压下来,可能直接避免升到三到七年那一档。最忌讳的是觉得“反正次数多没救了”就破罐子破摔。该退的赃赶紧退,态度摆正,认罪认罚。次数多不代表一定升档,退赃到位的,三年以下加缓刑仍有空间。让律师把每一笔的数额、时点、是否经过行政处罚都核清楚,把不该累计的剔除掉,该合并的合并掉。 律师怎么看:同样是这个问题,落到每家头上答案不一样——先把关键变量看清,再谈下一步。 三、家属最容易做错的三件事(本地实务要点) 主观明知是核心:被低价收购、对物品性质不知情、收购时未问来源,这些都可做无罪辩护。 价值认定有空间:律师要审查评估报告的程序、依据,是否存在高估。 如实供述与坦白从宽:不如实供述会被认定态度不好,争取坦白是性价比最高的策略。 四、为什么这类案子一定要先看证据(程序节点视角) 侦查阶段(0-37 天):刑拘→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 7 日内决定。 掩隐罪的取保率高于一般经济犯罪,但前提是流水核减清楚、主观明知有辩护空间。37 天内不要急着"全退",先弄清哪些金额能核减。 核心动作:律师会见 + 取保候审申请 + 不批捕意见 + 流水初步核减。 审查起诉阶段(1-3 个月):检察院阅卷→讯问→制作起诉书。 这是争取不起诉的黄金阶段。掩隐罪主观明知存疑、价值认定有空间的,可以在这个阶段争取相对不起诉。退赃要等金额核减完再退。 核心动作:律师阅卷 + 金额核减辩护 + 不起诉申请 + 认罪认罚协商。 审判阶段(2-4 个月):开庭审理→判决。 法定刑都在三年以下,重点是争取缓刑,以及罚金数额的辩护。 核心动作:量刑辩护 + 退赃退赔 + 缓刑建议。 二审阶段(10 日内上诉):不服判决可上诉。 当前阶段判断:你的家人现在在哪个阶段决定了律师下一步该做什么。这类案子最忌家属自己乱操作——急着全退、乱找关系、盲目认罪,都会把本来能争取的空间堵死。 五、真实案例参考(脱敏) 李律师办理过的某案:被低价收购手机被指掩隐罪,律师论证主观不明知+价值认定异议,最终不起诉。 六、法律依据 法释〔2025〕13号第六条(多次实施未经行政处罚、依法应当追诉的,数额累计计算);第五条(情节严重须数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并具有特定情形之一)。原“十次以上即构成情节严重”的规定(法释〔2015〕11号)已废止。 七、怎么联系李律师 如果你家里正在碰到类似问题,别自己猜。把案情和证据先发过来,先判断方向,再决定下一步。具体到你家的案子,需要看了案卷才能判断。加李荣凤律师微信 18998388403(首次咨询30分钟免费),或点这里使用免费咨询。越早介入,越容易把路走对。 延伸阅读: 首页 | 免费咨询 | 每日问答 | 成功案例 本文仅为一般性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如需针对具体案情的分析,请联系李荣凤律师团队(微信18998388403,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 ...

2026-08-08 · 1 分钟 · 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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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掩隐罪:收购二手物品多少钱算犯罪

【本文由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撰写】我是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州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2年执业至今,办理案件500多起,近30起无罪案例,专注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法采矿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组织卖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串通投标罪、虚开发票罪、贷款诈骗罪、非法经营罪、走私犯罪、强奸罪等刑事辩护。电话18998388403,办公室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7楼。 今天这篇只解决一个问题:收购二手物品多少钱算犯罪。 一、先说结论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新司法解释(法释〔2025〕13号)施行后,“三千元立案”的旧标准已经废止了。 二、具体情况怎么看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新司法解释(法释〔2025〕13号)施行后,“三千元立案”的旧标准已经废止了。现在不再设固定数额门槛,改成综合判断——看上游犯罪性质、掩饰隐瞒的情节后果、妨害司法秩序的程度。旧标准是法释〔2015〕11号规定的“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才够立案,各省在这个幅度内定具体标准。这个标准在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法释〔2021〕8号修改后就已经不再适用了,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新解释施行后更是彻底废止。所以网上还在传的“三千元立案”“一万元立案”都是过时信息。新标准是综合性的,不是“凑够多少钱就一定抓”,也不是“金额小就一定没事”。判断的因素包括:上游犯罪是什么性质(盗窃、诈骗、抢夺?)、掩饰隐瞒的情节和后果有多严重、对司法秩序的妨害程度有多大。数额虽然不再是独立入罪门槛,但仍然是综合判断中最主要的因素。实务中一般参照上游犯罪入罪数额的三倍左右掌握——比如某省诈骗罪入罪五千元,掩隐一般以一万五千元为参考线。有几种情况即使数额不大也可能定罪。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的;掩饰隐瞒的是电力设备、交通设施、救灾款物等特殊物品的;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损失无法挽回的。反过来,数额达标但有其他从轻情节的,也可以灵活出罪。数额小、初犯、能说清来源、有进货凭证和正常价格记录的,很多连刑事都够不上。明知是赃物还多次收、帮着转移的,金额再小也跑不掉。现在最忌讳两件事。第一,心存侥幸继续收——已经上了警方的雷达,再收就是顶风作案。第二,把东西转手给亲戚朋友——转移涉案物品可能被认定为毁灭证据或继续掩饰隐瞒,动作越多责任越大。把进货凭证、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整理好,让律师评估到底构不构成犯罪。 律师怎么看:同样是这个问题,落到每家头上答案不一样——先把关键变量看清,再谈下一步。 三、家属最容易做错的三件事(本地实务要点) 主观明知是核心:被低价收购、对物品性质不知情、收购时未问来源,这些都可做无罪辩护。 价值认定有空间:律师要审查评估报告的程序、依据,是否存在高估。 如实供述与坦白从宽:不如实供述会被认定态度不好,争取坦白是性价比最高的策略。 四、为什么这类案子一定要先看证据(程序节点视角) 侦查阶段(0-37 天):刑拘→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 7 日内决定。 掩隐罪的取保率高于一般经济犯罪,但前提是流水核减清楚、主观明知有辩护空间。37 天内不要急着"全退",先弄清哪些金额能核减。 核心动作:律师会见 + 取保候审申请 + 不批捕意见 + 流水初步核减。 审查起诉阶段(1-3 个月):检察院阅卷→讯问→制作起诉书。 这是争取不起诉的黄金阶段。掩隐罪主观明知存疑、价值认定有空间的,可以在这个阶段争取相对不起诉。退赃要等金额核减完再退。 核心动作:律师阅卷 + 金额核减辩护 + 不起诉申请 + 认罪认罚协商。 审判阶段(2-4 个月):开庭审理→判决。 法定刑都在三年以下,重点是争取缓刑,以及罚金数额的辩护。 核心动作:量刑辩护 + 退赃退赔 + 缓刑建议。 二审阶段(10 日内上诉):不服判决可上诉。 当前阶段判断:你的家人现在在哪个阶段决定了律师下一步该做什么。这类案子最忌家属自己乱操作——急着全退、乱找关系、盲目认罪,都会把本来能争取的空间堵死。 五、真实案例参考(脱敏) 李律师办理过的某案:被低价收购手机被指掩隐罪,律师论证主观不明知+价值认定异议,最终不起诉。 六、法律依据 法释〔2025〕13号第三条:不再设置固定数额立案门槛,综合考虑上游犯罪的性质、掩饰隐瞒的情节后果、妨害司法秩序的程度等依法定罪处罚;第六条:多次实施未经行政处罚、依法应当追诉的,数额累计计算。原“三千元至一万元”立案标准(法释〔2015〕11号)已废止。 七、怎么联系李律师 如果你家里正在碰到类似问题,别自己猜。把案情和证据先发过来,先判断方向,再决定下一步。具体到你家的案子,需要看了案卷才能判断。加李荣凤律师微信 18998388403(首次咨询30分钟免费),或点这里使用免费咨询。越早介入,越容易把路走对。 延伸阅读: 首页 | 免费咨询 | 每日问答 | 成功案例 本文仅为一般性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如需针对具体案情的分析,请联系李荣凤律师团队(微信18998388403,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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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掩隐罪辩护律师-李荣凤

广州掩隐罪能取保吗

【本文由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撰写】我是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州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2年执业至今,办理案件500多起,近30起无罪案例,专注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法采矿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组织卖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串通投标罪、虚开发票罪、贷款诈骗罪、非法经营罪、走私犯罪、强奸罪等刑事辩护。电话18998388403,办公室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7楼。 今天这篇只解决一个问题:掩隐罪能取保吗。 一、先说结论 取保候审的条件不看罪名,看社会危险性。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写得很清楚: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二、具体情况怎么看 取保候审的条件不看罪名,看社会危险性。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写得很清楚: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掩隐罪当然能取保,而且条件不算差。掩隐罪的取保有利因素不少。法定刑第一档是三年以下,属于轻罪范畴;多数涉案人员是初犯偶犯;有固定住所和经营场所(二手店老板、黄金回收店老板);退赃退赔后社会危险性显著降低。这些因素叠加,取保空间不小。实务中很多掩隐案嫌疑人就是在侦查阶段取保出来的。不利因素也要看清。有同类前科或累犯的、涉案数额大的、有串供或毁灭证据风险的、流窜作案的,取保就难了。如果办案机关认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有社会危险性,会以这个理由不批取保。这时候律师要提交取保申请,重点说明当事人没有逃跑风险、没有毁灭证据可能、不会继续犯罪——社会危险性评估是取保的核心战场。退赃退赔对取保的帮助很大。掩隐罪的退赃有两个作用:一是体现认罪悔罪态度,降低社会危险性评估;二是一审宣判前退赃可能直接影响刑档(新司法解释把“造成损失”作为升档条件,退了赃损失就挽回了)。所以在侦查阶段就退赃,既有利于取保,又有利于后续量刑——一举两得。时间窗口和其他罪名一样:黄金三十七天。公安侦查羁押最长三十天,检察院审查批捕七天。律师要在这三十七天内提交取保申请,更重要的是在批捕前提交不批捕意见书。批捕之前放人,案子大概率就轻了;批捕之后,取保难度翻倍。最忌讳的是家属自己托关系去“捞人”。不但没用,还可能把简单的事搞复杂。让律师走正规程序申请取保,比什么都强。取保申请不是递张纸就行,得写清楚为什么没有社会危险性、为什么不会跑、为什么不会毁证据——这些只有专业律师才能写到点子上。 律师怎么看:同样是这个问题,落到每家头上答案不一样——先把关键变量看清,再谈下一步。 三、家属最容易做错的三件事(本地实务要点) 主观明知是核心:被低价收购、对物品性质不知情、收购时未问来源,这些都可做无罪辩护。 价值认定有空间:律师要审查评估报告的程序、依据,是否存在高估。 如实供述与坦白从宽:不如实供述会被认定态度不好,争取坦白是性价比最高的策略。 四、为什么这类案子一定要先看证据(程序节点视角) 侦查阶段(0-37 天):刑拘→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 7 日内决定。 掩隐罪的取保率高于一般经济犯罪,但前提是流水核减清楚、主观明知有辩护空间。37 天内不要急着"全退",先弄清哪些金额能核减。 核心动作:律师会见 + 取保候审申请 + 不批捕意见 + 流水初步核减。 审查起诉阶段(1-3 个月):检察院阅卷→讯问→制作起诉书。 这是争取不起诉的黄金阶段。掩隐罪主观明知存疑、价值认定有空间的,可以在这个阶段争取相对不起诉。退赃要等金额核减完再退。 核心动作:律师阅卷 + 金额核减辩护 + 不起诉申请 + 认罪认罚协商。 审判阶段(2-4 个月):开庭审理→判决。 法定刑都在三年以下,重点是争取缓刑,以及罚金数额的辩护。 核心动作:量刑辩护 + 退赃退赔 + 缓刑建议。 二审阶段(10 日内上诉):不服判决可上诉。 当前阶段判断:你的家人现在在哪个阶段决定了律师下一步该做什么。这类案子最忌家属自己乱操作——急着全退、乱找关系、盲目认罪,都会把本来能争取的空间堵死。 五、真实案例参考(脱敏) 李律师办理过的某案:被低价收购手机被指掩隐罪,律师论证主观不明知+价值认定异议,最终不起诉。 六、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条件: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取保条件不因罪名不同而不同,实际把握关键在有无社会危险性。 七、怎么联系李律师 如果你家里正在碰到类似问题,别自己猜。把案情和证据先发过来,先判断方向,再决定下一步。具体到你家的案子,需要看了案卷才能判断。加李荣凤律师微信 18998388403(首次咨询30分钟免费),或点这里使用免费咨询。越早介入,越容易把路走对。 延伸阅读: 首页 | 免费咨询 | 每日问答 | 成功案例 本文仅为一般性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如需针对具体案情的分析,请联系李荣凤律师团队(微信18998388403,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 ...

2026-08-08 · 1 分钟 · 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

【非法经营罪】+【再审无罪】张文孝民间票据贴现再审改判无罪案(案号:(2016)闽刑再3号)

【本文由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撰写】我是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州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2年执业至今,办理案件500多起,近30起无罪案例,专注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法采矿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组织卖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串通投标罪、虚开发票罪、贷款诈骗罪、非法经营罪、走私犯罪、强奸罪等刑事辩护。电话18998388403,办公室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7楼。 案情回顾 2011年5月至8月,福州某燃料公司业务员王焕清利用职务便利,将24张合计763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截留后,以8.5%至10%的贴息卖给张文孝。张文孝再以3.6%至6%的贴息,将其中18张面值315万元的汇票卖给泉州安华商贸公司,将6张面值448万元的汇票卖给福州优加机械公司,获利38.121万元。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40万元;二审改判缓刑;中院再审维持原判;福建高院提审后,于2017年10月12日撤销原判、宣告无罪。 辩护难点 其一,定性之难。控方把买卖汇票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涉案763万元远超立案标准,表面“情节严重”;其二,边界之难。民间票据中介与银行贴现、支付结算外观相似,容易被“口袋化”入罪;其三,程序之难。前三个程序均维持有罪,缓刑在身,家属极易接受“认罪换缓刑”的现实。 裁判要旨 福建高院认定:张文孝以低于票面金额的贴息率购得汇票、再以较高贴息率卖出赚取利差,本质是收取对价转让票据,未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未改变票据流通性,不属票据贴现;出票、承兑、兑付均由银行完成,其仅实施票据流转的中间环节,未取代银行为收付款人提供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服务,不属支付结算行为。现行刑法及立法、司法解释均未将民间票据贴现列入非法经营罪,扩张适用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定罪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依法改判无罪。 家属启示 一是定性先行。金融类案件先问“行为属于刑法列举的哪一类”,不能以数额大倒推入罪;二是缓刑不等于终局。留有犯罪记录对经营、征信、子女政审影响深远,符合条件应坚持申诉;三是程序走到底。本案历时六年、四轮程序,最后一步才翻盘,家属的坚持是前提。 免责声明 本实录依据公开裁判文书整理,仅供家属学习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个案情况不同,具体案件请及时委托律师。

2026-08-01 · 1 分钟 · 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

【非法经营罪】+【再审无罪】钟瑛传销下游店主再审改判无罪案(案号:(2016)川刑再2号)

【本文由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撰写】我是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州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2年执业至今,办理案件500多起,近30起无罪案例,专注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法采矿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组织卖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串通投标罪、虚开发票罪、贷款诈骗罪、非法经营罪、走私犯罪、强奸罪等刑事辩护。电话18998388403,办公室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7楼。 案情回顾 2005年8月,钟瑛购买河南洛阳卢会公司产品成为会员,经考察培训后接手绵阳62号专卖店并办了营业执照。经营模式是:会员直接向公司汇款,凭汇款单到专卖店报单领货,专卖店按报单额从公司领取5%开店补贴。至2006年10月,949人经该店报单向公司汇款447.7万元;此后工商部门两次认定该公司属传销。钟瑛于2006年10月关店并退出违法所得10万元,仍先被以组织、领导传销罪判三年缓三年,抗诉后改判三年实刑;发回重审又改以非法经营罪判二年缓二年;四川高院再审开庭后,于2018年1月12日改判无罪。 辩护难点 其一,主观故意。能否证明钟瑛明知卢会公司是传销组织;其二,客观行为。其是否实际“发展会员”;其三,数额归属。447.7万元报单额能否算到专卖店头上;其四,程序瑕疵。兜底条款未经逐级请示。 裁判要旨 四川高院逐项审查后认定:钟瑛经营期间卢会公司尚未被认定为传销组织,公司有营业执照、生产基地、实体产品、质检手续并有政府机构宣传推广,“明知未取得直销牌照不等于明知营销方式违法”,且经营取得工商许可,主观故意不成立;报单人员中仅两人证实系其发展入会,光盘数据显示经其介绍购货的会员仅5人,发展会员证据不足;专卖店仅审查汇款、转交手续、代发产品,系后续服务,报单额应归公司而非专卖店,店补系自负房租工资后的劳务所得,电子数据未经司法会计鉴定、无财务凭证印证,不能单独定案;适用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兜底条款未经逐级请示即定罪,属程序违法。据此改判无罪。 家属启示 传销案下游经销商、专卖店店主做责任切割,看三件套:主观上是否信赖工商登记与公司证照、客观上是否仅提供报单发货等劳务、数额上交易额能否打回公司。本案历时十余年,历经提审发回、重审、申诉、再审开庭,家属坚持申诉是翻案的前提。 免责声明 本实录依据公开裁判文书整理,仅供家属学习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个案情况不同,具体案件请及时委托律师。

2026-08-01 · 1 分钟 · 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

【诈骗罪】+【再审无罪】+(2018)最高法刑再3号:违规申报不等于诈骗,三罪全撤的产权保护标杆案

【本文由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撰写】我是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州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2年执业至今,办理案件500多起,近30起无罪案例,专注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法采矿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组织卖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串通投标罪、虚开发票罪、贷款诈骗罪、非法经营罪、走私犯罪、强奸罪等刑事辩护。电话18998388403,办公室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7楼。 一、案情回顾 张文中是物美集团创始人。2002年国家实行国债技改贴息政策,物美集团作为民营企业,以国有企业诚通公司名义申报,获批后未实施项目,并以签订虚假合同、开具虚假发票为手段获得1.3亿元贷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2003年财政部将3190万元贴息资金拨付到诚通公司后汇入物美集团账户,用于偿还公司贷款。另两宗指控:一是单位行贿,收购泰康公司股份过程中,事后给付国旅总社办公室主任赵某30万元、给付粤财公司总经理梁某500万元;二是挪用资金,1997年与泰康公司董事长商定挪用4000万元申购新股,盈利1000余万元后归还。2008年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三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2009年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十二年。张文中坚持申诉,最高法2017年12月27日决定再审,2018年5月30日作出(2018)最高法刑再3号刑事判决: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张文中、张伟春、物美集团三罪全撤、均无罪,已执行罚金及追缴财产依法返还。 二、辩护难点 案子横跨诈骗、行贿、挪用三罪,每项指控都有“看起来像”的事实基础——确实借名申报了、确实给钱了、确实挪用资金申购新股了。家属最容易陷入“这些事都干了,还能翻吗”的绝望。辩护要做的,是把每一个“像”拆开,证明它们都够不上刑法各罪的构成要件。 三、裁判要旨 诈骗罪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要求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申报违规与诈骗犯罪是两回事。最高法逐罪改判:其一,诈骗罪——申报时国债贴息政策已调整,民营企业本有申报资格,物美申报的物流、信息化项目均属重点支持对象,申报过程虽有违规行为,但未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骗取贴息资金的诈骗行为,并无非法占有3190万元的主观故意,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其二,单位行贿——给付赵某30万元系事后感谢,并非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付梁某500万元系被索要,均不符合单位行贿罪构成要件。其三,挪用资金——挪用4000万元申购新股的事实清楚,但原判认定“归个人使用、为个人谋利”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最高法强调:严禁把经济纠纷当作经济犯罪、把一般违法违规当作刑事犯罪处理,严格遵循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原则。 四、家属启示 第一,有违规不等于有诈骗。借名申报、签订虚假合同、开具不合规发票,是行政违规、程序瑕疵,与刑法上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是两回事;先还原政策背景和产业事实,再谈“骗”字。第二,钱用在哪里,决定有没有非法占有目的——3190万元用于偿还公司贷款、1.3亿元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全部流向企业而非个人挥霍、转移、赌博,这是最硬的客观证据。第三,判决生效不是终点——本案从2009年二审生效到2018年再审改判,张文中走了九年,最终三罪全撤、罚金追缴全部返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申诉、再审通道真实存在,家属不要轻易放弃。 五、免责声明 本文基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判决书(案号(2018)最高法刑再3号)撰写,仅为一般性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如企业主家人被以诈骗类罪名立案,请尽快委托律师阅卷分析,电话18998388403。

2026-08-01 · 1 分钟 · 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

【诈骗罪】+【再审无罪】+(2018)最高法刑再6号:提货未结算不是诈骗,经济纠纷与刑事诈骗的界限

【本文由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撰写】我是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州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2年执业至今,办理案件500多起,近30起无罪案例,专注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法采矿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组织卖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串通投标罪、虚开发票罪、贷款诈骗罪、非法经营罪、走私犯罪、强奸罪等刑事辩护。电话18998388403,办公室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7楼。 一、案情回顾 赵明利是辽宁鞍山一家铆焊加工厂的承包人。1992年起,该厂与东北风冷轧板公司建立持续钢材购销关系,长期先提货、后结算,符合双方交易惯例。1992年4月底至5月初,赵明利四次提货冷轧板46.77吨,价值134189.50元,每次都预交支票、履行正常提货手续,只是未将发货通知单结算联交回财会部。关键在提货之后他仍在持续付款:1992年5月4日转账22万余元、5月29日转账12万余元、1993年3月30日又转2万元。后双方对货款是否结清产生争议,1994年8月公司以诈骗为由报案,赵明利被收容审查、逮捕。一审法院1998年判决无罪,检察机关抗诉后,二审改判诈骗罪,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赵明利申诉多年被驳回,2015年7月病逝。2016年8月其妻马英杰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最高法于2019年1月3日作出(2018)最高法刑再6号刑事判决:撤销原二审判决,赵明利无罪,已执行罚金依法返还。 二、辩护难点 这个案子的难点在于:表面看“提了货、没结算、还欠着钱”,指控方把这三个字眼一摆,家属自己都会慌。真正的辩护战场是“非法占有目的”四个字——要证明赵明利从头到尾是真心做生意,而不是想赖掉这批货。 三、裁判要旨 诈骗罪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成立要件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中“非法占有目的”是罪与非罪的分水岭。最高法在本案确立了货物交易型案件判断非法占有目的的七项客观因素:一是是否使用虚构交易主体、伪造印章单据等欺骗手段使对方陷于错误认识;二是是否具备支付货款能力;三是提货后是否继续支付货款;四是是否承认提货事实;五是是否无正当理由拒不付款;六是延迟付款是否符合双方交易习惯;七是提货后是否逃匿。逐项对照,赵明利预交支票正常提货,没有欺骗手段;提货期间及之后持续转账付款,从未否认提货、从未逃匿——未结算只是双方未做最终对账的履约争议。更深一层,公司开单员工证实开单前已确认预交支票情况,公司完全可以通过对账发现未结算,相关人员没有陷入错误认识,更不是基于错误认识交付货物。最高法明确:经济纠纷与刑事诈骗的实质界限,在于是否通过虚假事实骗取财物;能够通过民事诉讼获得救济的正常商业纠纷,不应动用刑罚这一最后手段。 四、家属启示 第一,做生意欠款不等于诈骗。只要对方持续付款、承认欠账、没有跑路,即使货款未结清,也是合同纠纷。第二,办案机关只盯着“没付钱”一个动作时,辩护律师要把七项证据逐项摆出来,在批捕前提交检察院。第三,案发前的持续付款记录是金子——本案那几笔转账进账单,直接否定了非法占有目的。家里做生意的,每一笔对公转账记录都要留好,那是证明“我是真做生意、不是真骗钱”的最硬证据。还要记住:判决生效多年、当事人已离世,家属仍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代为申诉——本案正是赵明利病逝后,其妻马英杰申诉,最高法提审改判无罪。 五、免责声明 本文基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判决书(案号(2018)最高法刑再6号)撰写,仅为一般性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如家人因经济纠纷被以诈骗罪立案,请尽快委托律师阅卷分析,电话18998388403。

2026-08-01 · 1 分钟 · 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

【诈骗罪】+【再审无罪】+(2020)冀刑再3号:借钱不还不等于诈骗,非法占有目的证据不足

【本文由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撰写】我是广州刑事律师李荣凤,执业证号14401201211024337,北京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州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2年执业至今,办理案件500多起,近30起无罪案例,专注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法采矿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组织卖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串通投标罪、虚开发票罪、贷款诈骗罪、非法经营罪、走私犯罪、强奸罪等刑事辩护。电话18998388403,办公室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57楼。 一、案情回顾 肖军是无锡咖喱盒子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12月8日,他以公司上新项目需要资金为由,向张进军借款300万元,期限1个月,利息20%(6万元)。12月8日、10日,张进军分两笔打款200万元、100万元。肖军收款后,将150万元用于归还欠林晓旻的借款、99.99万元用于归还欠祁学军的借款、8.5万元归还欠周波的欠款,其余转给他人及转入本人账户。借款到期后未如约还款。2015年7月24日,法院就民间借贷纠纷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肖军偿还本金300万元及利息;判决进入执行程序后已扣划执行款33万余元;2015年5月18日,肖军还与张进军签订协议,将其在清大餐研商务俱乐部的全部出资转让给张进军。2017年3月刑事立案后,民事执行被裁定中止。肖军一审被判诈骗罪、有期徒刑十二年,发回重审后仍判十二年,二审维持原判。其母王菊芬坚持申诉,河北高院提审后,于2020年10月30日作出(2020)冀刑再3号刑事判决:撤销原判,肖军无罪。 二、辩护难点 这个案子的难点在于“借款事由是编的”这一条——肖军确实虚构了借款事由,原审把它当作诈骗的核心证据。家属也最容易卡在这一句上:“他骗了人家,怎么还不是诈骗?”辩护要做的,是把“虚构事由”和“非法占有目的”切开。 三、裁判要旨 诈骗罪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成立要件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到期不还钱本身不能推定非法占有目的。河北高院确立规则:对到期未偿还借款能否认定诈骗罪,应重点围绕借款人主体身份是否真实、借款去向、有无还款能力、有无实际还款行为以及还款态度是否积极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三层递进:第一,虚构借款事由不等于诈骗——借条未写明事由,虚构事由对借款整体并非具有绝对否定性作用,属于民事欺诈而非刑事诈骗。第二,非法占有目的证据不足——肖军以真实身份出具借条、未隐匿身份;借款时公司正在运营,但侦查机关未对公司市值及资产总体情况进行审计,“借款时有无履约能力”事实不清;借款后仍从事经营、未携款潜逃;到期后有转让股权的实际还款行为;原判未查清履约能力这一关键事实。第三,刑法谦抑性——被害人已提起民间借贷之诉并获生效判决、已进入执行并扣划33万余元,损失可通过民事诉讼救济,社会关系可以修复,不应动用刑法。 四、家属启示 第一,借钱不还不等于诈骗。真实身份借款、没有携款逃匿、有还款行为,仅凭“到期没还”就认定非法占有目的,证据不足。第二,非法占有目的看五件事:主体身份真不真、钱款去向、有无还款能力、有无实际还款行为、还款态度积不积极;特别要盯住“借款时有无还款能力”有没有被查清——查不清就是事实不清。第三,先民后刑是强抗辩。被害人已经走了民事诉讼的,第一时间收集民事判决书、执行记录,这是“刑民界限”上最硬的证据。还要记住:家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申诉,是真实存在的翻盘通道——本案正是肖军之母王菊芬坚持申诉,河北高院提审改判无罪。 五、免责声明 本文基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判决书(案号(2020)冀刑再3号)撰写,仅为一般性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如家人因民间借贷纠纷被以诈骗罪立案,请尽快委托律师阅卷分析,电话18998388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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